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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呼籲健全法治:讓“加勒比海盜”回家賺錢

2014-03-11 09: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劉辰瑤)“為了在海外上市,有的民營企業家不得不放棄國籍,成為某小島國國民,他們自嘲為‘加勒比海盜’。”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莊聰生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的大會發言,引來全場不少笑聲。

  笑聲的背後,是不少民營企業因缺少相關法律保護的真實寫照,是企業家們的“一把辛酸淚”。

  以境外上市為例,中國目前採取的民營企業海外上市辦法為紅籌架構上市,由於上市條件過為苛刻,能夠達標的企業寥寥無幾,企業家們只好“走為上策”。

  “我周圍有很多企業家,去了太平洋的某個小島上,名字長的我都念不過來,也記不住。”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聯主席唐長英10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不禁笑了。

  成為境外某海島的“島民”,也許在很多人眼裏是件極為浪漫的事。可聖豐集團董事長江南告訴中新社記者,這在業界稱作“被迫移民”,屬無奈中的下下策。

  江南表示,由於大部分企業家不掌握境外上市訊息,為了獲得上市批准,只好依靠券商,這在上市前期就實行了大量的投入。“這些錢是要不回來的,而且只能進不能退。”

  對此,民營企業家們呼籲,要麼讓中國企業家理直氣壯地在海外上市,要麼就讓漂泊在外的“加勒比海盜”們回家賺錢。

  2005年,中國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在市場的運作下,其股票幾年來翻了90多倍,讓海外股民嘗到了中國資本的甜頭。

  全國政協委員、百度集團CEO李彥宏在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列席的某次小組會上特別強調:應該讓更多的企業,尤其是網際網路企業,在中國上市。

  除了海外上市,“所有制歧視”是民營企業家們另一個渴望通過立法解決的問題。

  莊聰生10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政府很多公職人員、執法人員,在面對非公有制經營者時會出現選擇性執法的情況。

  他給記者講了一個發生在重慶某民營企業家身上的故事,主人公因“得罪”某官員而遭遇不平等待遇。“一個企業沒有十年、二十年,辦不成規模,可是積累了二三十年的財富,竟能因此在一夜之間傾家蕩産。”莊聰生感嘆,沒有法制保障的民營企業就是一個“易碎品”。

  政協委員江南的朋友,則遇到了另一個難題。

  “我朋友公司裏的副總涉嫌違紀,離職時帶走了大量資料和文件,最後反而去告這個公司。”江南告訴記者,對一個生産型企業來説,客戶和生産資料重於一切,該副總能“反咬一口”,這要歸咎於保護民營企業財産的法律不夠健全。

  資料顯示,在民營企業的保護方面,國務院于2005年、2010年先後發佈“非公36條”及“新36條”系統性政策文件。但法律法規上,自2002年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國第一部專門調整中小企業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之後,再無新的法律文獻。

  莊聰生認為,近年來中國的民營經濟發展迅猛,其實力與十幾年前已不能相提並論,法律也應緊跟時代步伐作出相應調整。

  “民營企業不需要特權,公平和安全就足夠了。”莊聰生説,民營企業家的心聲,是在自己的國家裏踏踏實實地賺錢。(完)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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