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實施。這項改革取消了企業法人註冊資金最低限額、經營場所限制和年檢等規定,大幅降低了市場主體準入“門檻”,將為創業者營造更加寬鬆的環境。
根據此前國務院出臺的改革方案,降“門檻”主要體現以下四個方面:
——理論上“一元錢也能辦公司”。除特定行業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企業不再年檢,個體不再驗照。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同時,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
——企業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全國不搞“一刀切”。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行或授權下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
——網上登記為企業提供便利。將推行全國統一標準規範的電子營業執照,並以此為支撐推進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管理。
“從廣東等試點地區的實踐看,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極大地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説。
為配合這項改革,工商總局印製了新版營業執照,將於3月1日正式啟用;建成了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也將於3月1日上線運作。(記者 張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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