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反壟斷法》立法近五年後,國家發改委反壟斷部門去年密集“開罰單”。昨日,發改委披露,去年對反壟斷案件實施經濟制裁的31.25億。其中,退給消費者6.32億,沒收違法所得9.07億,罰款15.8億。
對於外界有質疑稱,反壟斷罰單打的都是“蒼蠅”,沒有“老虎”,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什麼叫蒼蠅、什麼叫老虎,發改委會有自己的判斷,“只要有壟斷的問題,都會去調查和處理。”
罰款首超沒收違法所得
昨日,發改委披露,去年全年各級價格監管機構查處反壟斷案件3.44萬件,實施經濟制裁31.25億。其中,退給消費者6.32億,沒收違法所得9.07億,罰款15.8億,“這是我們這個機構成立30年首度罰款數超過我們處理違法所得數。”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稱。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反壟斷專家王曉曄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違法所得”即商家因壟斷行為而獲得的額外好處,“罰款數”則是執法部門根據商家上一年度的銷售收入,進行自由裁量的懲罰措施。按照我國《反壟斷法》規定,自由裁量的範圍在商家上一年度銷售額的1%以上、10%以下。他認為,罰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震懾的作用,違法成本隨之提高。
“因違法所得難以計算,國外的反壟斷法律一般只強調罰款,不再採取沒收違法所得、退還消費者的方式,這一點,我是反對的。”王曉曄表示,“比如,奶粉因壟斷漲價,買的人都應得到賠償,但是,怎麼去把沒收的違法所得還給這些買過奶粉的人,這一點非常困難。既然我國的相關法律仍然是兩者皆有的懲罰方式,執法部門還是應該按照規定執行。”
“蒼蠅、老虎一起打”
去年,三星、茅臺、五糧液、美讚臣、多美滋等企業因涉嫌壟斷領到罰單。有質疑稱,被懲罰的企業多是外企和民營企業,反壟斷有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之嫌。
對此,許昆林昨日表示,什麼叫蒼蠅、什麼叫老虎,發改委會有自己的判斷,“對存在的壟斷問題,不管大小都會查處。”
他舉例稱,去年旅遊市場價格檢查,對三亞三個水晶店進行了嚴厲的處罰,再早對山東的兩個醫藥公司壟斷復方利血平原料藥,影響到了上千萬的患者,也給予了嚴厲的處罰,像這樣的都是很有必要的。“我們辦的案子中也涉及大的企業,包括跨國企業,老虎、蒼蠅我們應該都是一起打。”
對於今年哪個領域會被反壟斷重點關注,許昆林表示,發改委在積極地找線索,沒有設定重點向哪個領域開刀,“不管哪個領域,我們都會去調查。在工作過程中我們會更加關心民生,還有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
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
去年發改委四開罰單
●2013年1月 國家發改委宣佈從2001年到2006年,韓國三星、LG,臺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6家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國內市場有價格壟斷的行為,責令退還、沒收、罰款總金額達到3.53億元。
●2013年2月 白酒業巨頭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分別被貴州省物價局和四川省發改委處以2.47億元和2.02億元的罰款。
●2013年3月 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城隍珠寶等金店因涉嫌價格壟斷行為,遭到上海市國家發改委調查。8月,國家發改委連同上海市物價局對其開出罰單,處罰金額為1059.37萬元。
●2013年8月 國家發改委對合生元、美讚臣、多美滋、雅培、富仕蘭、恒天然六家存在價格縱向壟斷的乳粉生産企業開出6.7億元罰單,刷新發改委反壟斷的罰金最高紀錄。
■ 處罰
64家銀行分支亂收費被罰4.16億
發改委檢查發現,銀行部分亂收費問題突出,包括借貸款之機捆綁強制收費等
截至1月底,發改委對違規亂收費的64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實施經濟制裁總額8.25億元,包括直接退還企業4.09億元,罰款4.16億元。
據悉,去年10月以來,發改委在全國範圍內組織了30個交叉檢查組,對各類商業銀行150家分支機構2012年以來的收費行為進行了檢查。
檢查發現,銀行部分亂收費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比如,借貸款之機捆綁強制收費,有的銀行的分行、支行三個月收5筆財務顧問費。據悉,檢查工作還在進行中,現在已經對64家分支機構進行了處理,責令把亂收費退還給企業,大概4.09億,並罰款4.16億。
財務顧問費,是銀行為了審核中小企業的還款能力和貸款資格,所收取的費用。早在2012年,銀監會曾出臺相關規定,嚴格限制銀行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銀行人士表示,長期以來,銀行依靠“利差”贏利。增加中間業務收入是各銀行在轉型過程中提出的硬性要求,甚至列入了考核指標,各基層商業銀行會有意識地來達成中間業務的目標。之前,向小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也比較普遍。
不過,該人士認為,取消財務顧問費對企業融資成本降低影響有限,因為信貸額度緊張,貸款利率上浮成普遍現象。銀行不收財務顧問費,對中小企業的利率肯定是要上浮的,目前各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通常在20%至50%之間,因此,企業應該支付的融資成本仍難以明顯下降。
(蘇曼麗)
■ 進展
電信、聯通壟斷案正依法處理
2011年開始,發改委對電信、聯通開展調查,涉及電信以高價變相拒絕與鐵通交易等
據新華社電 2011年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涉嫌價格壟斷案開始調查。目前發展改革委正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對兩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諾、相關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壟斷行為後果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將根據評估結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據介紹,2011年開始,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涉嫌價格壟斷案開展歷時一年左右的調查,主要調查中國電信以過高價格變相拒絕與中國鐵通交易;壟斷中國網際網路基礎網路的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對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實行價格歧視的問題。
調查同時發現,兩大公司之間沒有實現充分互聯互通,導致相關市場缺乏競爭,增加了相關網際網路的服務成本,影響了訪問速度。
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2011年底分別向發改委提交中止調查申請,承諾進行整改並實現網路充分互聯互通;加強專線接入資費管理,解決對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的價格歧視問題;提升消費者上網速率,降低資費水準,消除涉嫌壟斷行為的後果。
去年12月23日和今年1月7日,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分別提交最新整改情況。
■ 反饋
美國IDC公司“認錯”
發改委稱,IDC已承諾對中國通信設備製造企業不再收取高價專利許可費
得知被中國發改委調查後,IDC(美國交互數字公司)做出“認錯”姿態。昨天,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透露,IDC已向發改委做出一系列承諾,主要包括:對中國通信設備製造企業專利許可不再收取歧視性的高價許可費;不再將2G、3G、4G無線移動標準專利進行捆綁許可,充分尊重中國企業的選擇權。
IDC是美國一家專利經營公司。據新華社報道,該公司對華為、中興等國內通信設備製造商專利許可時設定的費率較其對蘋果、三星、諾基亞等公司的費率高出數倍乃至數十倍,涉嫌構成歧視性定價和壟斷高價。
中興公司公關人士昨天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就是一個“專利流氓”公司,“這個公司並沒有實體業務,而是通過買賣,獲得大量專利,然後到處打官司,獲得收益,在國際市場上口碑很不好。”華為公司昨天則表示不對其他公司置評。
2011年7月,IDC在美國ITC及聯邦地區法院指控中興通訊等企業侵犯其專利,要求啟動337調查併發布排除令,禁止被訴公司在美國銷售3G移動設備。最終,2013年12月2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中興沒有侵權,不會針對中興通訊産品頒發排除令和禁制令。
(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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