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一個週日的早晨,董麗(化名)一早來到她父親家裏幫忙做起了掃除。她父親的住所位於石景山區京原家園,是一間面積不大的一居室,但董麗才是這間公租房事實上的承租人。
做掃除,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求租客。
“這些都留這兒給你們用”
10點多,記者以租客的名義,與房産仲介的地産經紀人一起來到董麗家。
請地産經紀人和記者進屋後,董麗開始了介紹。“傢具都是新的,這房子也不老,你看這電視,才買了沒多久,要是你們沒大件兒的傢具,這些都留這兒給你們用,我不帶走。”話音剛落,在廚房裏忙活著準備午飯的董老爺子急匆匆走出來説:“鍋碗瓢盆,你們用得上嗎?也可以給你們。”
已經放了一個雙人折疊沙發床、小方桌、電視櫃的客廳,由於董老爺子的加入,頓時變得轉不開身。
整間房朝西,客廳西面分別是陽臺和臥室。陽臺約兩米寬、四米長,內側放著一台洗衣機。臥室幾乎被一張雙人床佔滿,床邊靠墻擺著一個體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衣櫃,寬度約半米。“參觀”完陽臺和臥室,董麗引著記者參觀廁所、廚房。
“這一居室面積不大,該有的都有,一個人住綽綽有餘,像你們是兩個女孩一起住,也完全沒問題。”董麗説:“你們可以一起睡那張雙人床,要是不習慣,就把雙人床換成單人的,買個彈簧折疊床,你們買或我買都好説。客廳這個沙發是折疊的,也可以當床,這樣你們分開睡也都有地方,誰睡裏頭誰睡外頭就是你們自己商量的事了。”
“隨便看,隨便看。”董麗笑著招呼,停頓了一會兒,繼續説:“我這兒朝西,上午沒陽光,但屋裏絕對不冷,你看那個沒有?”董麗抬手指向洗衣機上方的熱水器:“這屋使地暖,燒氣兒的,你看我都不敢多穿,不然太熱。”董麗邊説邊翻弄著袖口,那是一件薄薄的針織衫。“對了,那個飲水機也給你們,剛買沒幾天,樓下買水管送上來,我這兒其實挺省心,需要你們負擔的就是房租、水電煤氣費,想上網就再加個網費。”她也有禁止事項:“絕對不能在墻上釘釘子。”
“要有人問 你就説是我表妹”
而半小時前,董麗家一位親戚到訪,與記者和房産經紀人同乘一部電梯上樓。見她去敲董麗家門,房産經紀人低聲説:“咱們過會兒再去。”繞到樓道另一側後,他嘀咕:“她手裏好像拿個表格,不會是社區的吧?”等了近20分鐘後,他又説:“還不出來,看來沒事。”隨後,他敲響了董麗的家門。
“對了,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做什麼工作的?”介紹完房子,董麗開始盤問記者,臉上依然帶著微笑。房産經紀人趕忙説:“昨晚上跟董姐通電話,她還直問我你是幹什麼的呢!”
幾句話後,董麗的神情開始放鬆下來,房産經紀人也説:“剛才您家親戚來,我們還以為是社區的呢,半天沒敢敲門。”
董麗呵呵一樂,説:“其實沒事,要是有社區的人或鄰居問你,你就説是我親戚,表妹,到時候我把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工作單位資訊、關於這房子的手續複印件什麼的也給你們留一份,真要有人來問,你就這麼説,肯定沒事。沒人查,放心吧,這小區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有,哪兒查得過來?”
緊接著,董麗又説:“昨天聽説是女孩想租房,我還挺高興,説實話我不願意租給男生。以前曾租給一個男孩,有回我來,屋裏都沒處下腳!後來他租房到期,就沒跟他續(約),當時也是讓他對外説是我親戚。”
隨後,董麗透露了再次把公租房轉租的原因。“我爸自己住這兒,我跟我愛人住東邊的一個小區,離這兒又不近,我準備懷孕要小孩了,不能總來回跑著照顧我爸。我們的房子住不開,只能在附近再給老人租間房。”説著,董麗有點無奈,“要是那邊有公租房我肯定申請那邊的,説白了,我是拿這間出租的錢補貼那邊。”
董麗把房租定在每月2800元,比周邊其他小區待租的一居室便宜200元至500元。“咱們提前説好,合同至少簽一年,可別看見有更便宜的房子,突然跟我説不租了,那可不行。”
走出董麗家,房産經紀人面有難色,跟記者商量,“她要求押一付六,可能是怕中途毀約,不想短租,要是真看好了,價位方面還能談。”
“租公租房多好啊 要價低又能講價”
作為公租房的承租人,董麗其實無權將房子轉租,一旦轉租並被查實,她的公租房租賃資格將被取消、房子將被收回。有房産仲介透露,在嚴格管理之下,公租房轉租房源已經變少。但由於租金相對便宜,公租房轉租依然有市場。
“主要是便宜。”一位租客表示,公租房吸引自己的主要是價格優勢。“公租房本來配租的價兒就不高,所以轉租的價兒也不會特別高,還能講價。現在北京租房這麼貴,要價低又能講價,多好啊,省錢誰不樂意?”
遠洋沁山水小區位於玉泉路地鐵站以南不到1公里,小區內有一棟樓專門用作保障性住房。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房産經紀人透露,在遠洋沁山水小區,公租房轉租的價格在3000元至3500元,“價位還能講,趕上房主著急出租,多講下幾百塊錢也是有可能的,這就是租公租房的好處。”但有租客到仲介門店詢問時,房産經紀人不會主動向租客推薦公租房房源,“除非其他房源都不符合租客的價位要求,或者是租客指定想租公租房。”一旦經由仲介成功轉租公租房,租客需要向仲介繳納仲介費,“一般是一個月的租金”,即便有租客表明想租公租房,仲介依然會大力推銷其他房源,“畢竟不是仲介自己的房子,沒多少油水。”
這名房産經紀人還透露,此前,公租房轉租的現象很多,“甚至可以説普遍,畢竟承租公租房的人裏,有一部分確實經濟條件不好,這樣的家庭租了公租房,可能同時在別處有更便宜、也能湊合住的房子,那為什麼不自己租更便宜的房子、把這個轉租出去再賺點兒錢呢?”
不過,隨著對公租房管理越來越嚴格,仲介得到的公租房轉租房源越來越少。在遠洋沁山水一家仲介公司房源系統裏,目前僅有三個公租房轉租房源,其中兩個均已出租,僅剩一家處於待租狀態。
而在京原家園附近的房産仲介裏,當著求租者的面,房産經紀人尋找公租房房源的途徑都是“我先打電話問問”,被記在他們的業務筆記裏的,儘是求租者的聯繫方式和需求。
為了促使租客儘早決定租住,房産經紀人會在電話裏催促:“這套公租房是正規一居,只要2800元,別的都是開間,都不如這個,你要是決定不來看就明天中午之前告訴我,你要是看房就明天下午來,還有個客戶也想看這房,明天你們一起來,他比較急,看好了可能當場簽(合同)了。”
“雙方均有風險”
公租房的目的在於解決北京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困難,主要面對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來京工作人員等群體,以低於市場價或承租者能夠承擔得起的價格出租,房屋所有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
2011年6月,本市多個公租房項目開始面向社會進行公開“預租”。2011年10月,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人士開放。2011年12月1日,北京公租房細則開始實施,各街道開始接受市民的申請。2012年8月8日,非京籍人士可申請石景山公租房。當月15日,朝陽區首批公租房搖號。而隨著公租房項目越來越多,私自轉租現象也漸漸凸顯。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承租人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而在董麗看來,更讓她焦慮的是另外一條,“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也要退回去,所以不如轉租出去,不被發現就沒事。”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這種轉租,對於將公租房轉租出去的原承租方、租住了轉租公租房的轉承租人,均有風險。“一旦被發現,原承租方必須退回公租房,而當私下轉租被發現時,很可能還處於租房合同期內,這時轉承租人的利益有可能受到損害。如果轉承租人在租房前對房子資訊窮盡了查詢了解的辦法,卻仍然不能知道是公租房,可以依據租賃合同主張賠償損失,但如果轉承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租的是公租房,這種情況下,轉承租人明知道不能承租而承租,就要承擔不能為而為的風險,比如無法追回已經預付的房租。”J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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