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駱倩雯)環保部昨天通報,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保部與包括北京在內的全國31個省(區、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地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環保部每年將考核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不合格的地區將通報批評,並約談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各省(區、市)空氣品質改善目標是目標責任書的核心內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地重點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情況,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確定了下降25%的目標。
記者了解到,除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外,目標責任書還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主要任務措施。對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目標責任書明確了煤炭削減、落後産能淘汰、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鍋爐綜合整治、機動車污染治理、揚塵治理、能力建設等各項工作的量化目標,並將工作任務分解至年度。目標責任書要求各地制定實施細則和年度計劃,分解落實任務,細化到年度。北京去年已經發佈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並分解了84項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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