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5日訊 記者林火燦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出臺《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並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確保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順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以來,對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發揮了積極作用。此次對制度進行補充和完善,旨在更好地發揮價格杠桿引導居民電力消費的作用,進一步提升階梯電價制度實施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新建居民小區供電設施要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由電網企業統一負責運作維護,執行階梯電價制度。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總水準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要在2015年底前出臺,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已經出臺的地區,要根據實施情況和電力負荷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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