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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前全面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2013-12-26 10:06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5日,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稱,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

  發改委要求,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要在2015年底前出臺,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已經出臺的地區,要根據實施情況和電力負荷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所謂峰谷電價,是指根據用電負荷大小調整價格,高峰時價格高,低谷時便宜。而實施峰谷不同電價,可以有效發揮電價的杠桿作用,鼓勵電力用戶調整用電負荷,科學合理用電,從而提高社會經濟效益。這是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之一。

  業內人士認為,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的建立健全,必然會對相關産業産生一系列影響,舊有計量系統的升級改造首當其衝,預計智慧計量系統市場將有極大增長,許繼電氣、新聯電子等智慧電錶類公司有望受益。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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