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際經貿關係司副司長孫元江4日透露,目前,我國正在建設18個自貿區,涉及31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已簽署12個自貿協定,分別是我國與東盟、新加坡、巴基斯坦、紐西蘭、智利、秘魯、哥斯大黎加、冰島和瑞士的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以及大陸與臺灣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孫元江在此間召開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説,除與冰島和瑞士的自貿協定還未生效外,其餘自貿協定均已實施。正在談判的6個自貿協定,分別是我國與韓國、海灣合作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挪威的自貿談判,以及中日韓自貿區和《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係協定》談判。此外,我國還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RTA)聯合研究;正與哥倫比亞和斯里蘭卡等開展自貿區聯合可行性研究。我國已初步構建起橫跨東西的周邊自貿平臺和輻射各洲的全球自貿網路。
另據孫元江介紹,中方已向東盟提交了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倡議草案,獲得東盟方的積極評價。目前,雙方已就啟動升級版談判的時間、具體內容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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