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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調控滋生號頭費潛規則 只收現金不給任何憑據

2017年04月21日 08:27:52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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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規則!樓市調控滋生“號頭費” 來源:北京晨報

  合肥市是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之一,為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當地政府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必須明碼標示首次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上調,再次申報備案價格上調幅度不得超過1%。記者調查發現,合肥多個樓盤銷售過程中,有一種名為“號頭費”的隱秘費用,即購房者在合同價之外額外支付一筆費用,才能從這些樓盤購房。

  怎麼搶房 稀缺房源需要付號頭費

  合肥市政府去年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碼標價備案應按項目地塊參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確定首次備案價格;同一項目、同類房屋6個月內不得上調備案價格;再次申報備案價格超過6個月的上調幅度不得超過1%。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價外加價”等方式超出備案價格對外銷售。

  記者近日以購房者身份前往位於合肥濱湖新區的某樓盤售樓處。在當地,該樓盤有著“神盤”稱號,因為雖然一次次推出房源,但如果沒有特殊渠道,其實很難買到該樓盤的房子。記者詢問是否還有房源、樓盤均價多少,銷售人員都回答“不知道”。雖然在售樓處買不到房,但與此同時,卻有多名仲介機構經紀人向記者表示,只要願意支付“號頭費”,就可以在該樓盤買到房。“號頭費”少則數萬元,多則二三十萬元。

  怎麼交易 只收現金不給任何憑據

  據經紀人介紹,110多平方米的“神盤”樓盤房源,購房者需要先繳部分“號頭費”5萬元作為定金,經紀人帶購房者前往售樓處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隨後,購房者要將剩餘17萬元“號頭費”交給仲介機構。不過,“號頭費”不會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內顯示。仲介機構以現金形式將“號頭費”交給開發商,但開發商不給仲介機構任何憑據,一旦被監管部門發現,所有責任由仲介機構承擔,開發商可稱與其無關。仲介機構經紀人稱,由於開發商受政府調控措施限制,銷售價格最高不能超過備案價,所以開發商利用仲介機構避免受到監管部門的責任追究。仲介機構一般可獲得2萬元“辛苦費”。

  但“神盤”售樓處銷售主管否認了仲介機構為開發商套利的説法。他説,“號頭費”與開發商無關,售樓處專門對此進行了客戶提示。

  怎麼收費 按照樓盤以及戶型面積

  距該樓盤售樓處兩三百米的臨街店面中,有多家房産仲介機構。記者走進其中一家“奇點地産”諮詢。經紀人説,他們有多套房源,繳納“號頭費”就可以買到。113平方米的新房,單價1.42萬,再加上號頭費22萬元,合計182萬元,折合每平方米約16150元;94平方米的,號頭費17萬元;135平方米的,號頭費28萬元。記者探訪多個樓盤發現,“號頭費”問題並非個案。另一處名為“保利愛家”的仲介機構經紀人表示,通過他們也可買該樓盤新房,其中,110多平方米的,“號頭費”22萬元;90多平方米的,17萬元。記者表示“號頭費”太高,對方又提供了其他樓盤,一家樓盤“號頭費”8萬元,另一樓盤的“號頭費”12萬元。

  一名姓丁的購房者告訴記者,他去年9月在合肥一家樓盤買房時,樓盤售樓處人員告訴他必須先支付90多萬元的“號頭費”,才能在該樓盤獲得購房資格。他把90多萬元轉賬到售樓人員指定的第三方私人賬戶後,才拿到購房確認函,繳納了30多萬元的購房首付。

  怎麼監管 舉報人難提供有效證據

  記者調查發現,關於“號頭費”的舉報也時有出現。合肥市物價局去年底接到了蜀山區求實領勢學府多名業主的舉報。業主舉報稱,求實領勢學府房源銷售過程中收取了購房合同之外的20萬至35萬元不等的“號頭費”。

  物價部門與房産部門對此聯合調查,但是由於舉報人無法提供有效憑據,難以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只能對開發商進行約談。在監管部門壓力下,開發商給業主提供小區車位,並將之前的“號頭費”作為車位費用,舉報的業主這才撤回申訴。一名姓黃的購房者説,他為了在求實領勢學府買房,房價之外繳納了27萬元“號頭費”,他後來發現小區內很多業主也都交了“號頭費”。“開發商非常狡猾,收取‘號頭費’不接受銀行轉賬、不開具收據,我當天去銀行取了27萬元現金,交給了開發商,才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

  ■監管難題 多次接到舉報難以查處

  監管部門 合肥市房地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表示,如果“號頭費”經由仲介機構交給開發商,開發商將會面臨偷稅問題,屬於刑事犯罪,性質嚴重。

  物價部門 物價部門認為,物價部門之前也接到一些“號頭費”的舉報,但都是屬於個人行為,而且沒有相關票據證明,難以處罰。

  房産部門 合肥市房産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房産部門多次接到過“號頭費”的舉報,但是每次均查無實據。如果存在收取“號頭費”,這是價外加價問題,屬於物價部門監管,房産部門將會積極配合查處。

  代理律師 代理過“號頭費”訴訟案件的安徽品涵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迎五律師説,“號頭費”難以查處的關鍵,是因為一些開發商逃避監管,通過第三者或者仲介機構收取“號頭費”,購房者難以獲得有效證據,維權困難。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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