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請問你是否還有心思去裝扮你的房間?還敢任意購買喜歡的物品?更何況,絕大多數房東是不允許你改變房屋的構造,哪怕是在墻上釘一枚釘子,等房子到期交接的時候,房東或仲介就會以此為藉口,扣錢,甚至不退回押金。在這方面,租客就是任人宰割的弱勢群體,也沒有切實有效的制度能夠保障租客的利益。仲介如何盤剝租客,房東如何刁難租戶的情況,租房的人深有體會,真的到處都是坑,防不勝防。
最讓你難過的是,儘管每個月都交幾千塊錢房租,但是最後房子還不是你的!每次交完房租,就有一種給房東打工的感覺,那麼為何我不自己買房子,還月供,最後房子還是我自己的呢?所以,房子能不成為我們的執念嗎?
後記:
當然,並非説我們租房就過得很慘很不堪,我們照樣努力工作,微笑生活。換個角度,經常搬家,就能經常換住處,時時保持有新鮮感,而且有些人不管怎樣都能把日子過好。只不過,我們都被房子綁架,這是無爭的事實。
2016年11月,北京房價均價已經接近4萬,霧霾越來越頻繁。我的孩子已經三歲了,我們終於搬進了自己的家。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用擔心買太多東西,到時候搬家太麻煩;不用擔心孩子用彩筆畫到墻上會不會被房東扣錢;不用擔心房東會不會給我們漲房租;我可以自由自在地設計我的相片墻,可以開闢我的秘密花園,可以大量購買喜歡的書籍……
每天當我踏進小區,看到華燈初上,林立的高樓亮起萬家燈火的時候,一想到在那麼多窗戶裏有一盞是屬於我的,裏面的一切都是我和愛人親手一樣一樣精心挑選、購買、擺放,一種幸福的感覺便會涌上心頭。(陳薇伊)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