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三村樓棟前的地鎖。
楚材小區小汽車輪下的的“釘子戶”地鎖。
百餘地鎖圈佔小區停車位,城管早晚巡查,兩周來卻對近10個“車輪下的釘子戶”無從下手——這是發生在武昌中華路楚材小區的尷尬。
近日記者走訪發現,上述尷尬在針對地鎖的執法中屢見不鮮。一人、一錘、一小時就能裝上的地鎖,拆起來為何如此困難?記者探訪發現,因缺乏明確的法規依據,地鎖執法一定程度上還是真空地帶。
地鎖借車身掩護當“釘子戶”
兩周前,因居民屢屢投訴,武昌區中華路街城管中隊開始集中清理楚材小區的地鎖。該小區稱得上私裝地鎖的重災區——130多個停車位中,128個被地鎖把持。不但居民走路不方便,每天晚高峰時段,總有人因為停車而起爭執。
集中清理當天,城管隊員拆除了約八成的地鎖;由於剩餘的十多個地鎖上方停著私家車,只好暫時推遲。此後中隊每天派隊員在上午和下午定時巡查兩趟,一旦遮住地鎖的私家車離開,立即實施拆除。然而直到昨天,仍有近10台車始終沒離開。
中隊副隊長陳嘉興透露,小區大多數居民贊成拆除地鎖,然而也有少數車主懷有抵觸情緒;個別車主為了保住自家地鎖,寧可這麼多天一直不用車。“我們沒有移車的許可權,”陳嘉興説,“按照程式可以請交管部門移車,但一方面交管業務繁忙,同時也不希望大動干戈,而是儘量爭取車主的配合。”
按照中隊約定的期限,如果一個月之內這些“打掩護”的車輛依然不肯移開,中隊最終仍然會聯合交管部門實施強拆。“這樣做是為了顯示我們整治地鎖的決心。”陳嘉興解釋。
老舊小區居民“圈車位”成風
裝地鎖花不了一個小時,拆除起來卻要大費週折,違規與執法成本的不對等,使得武漢市不少小區內私裝地鎖的現象未能得到有效監管。
連日來,記者在走訪青山鋼都花園、江岸育才三村等多個小區後發現,由於停車位日漸緊張,老舊小區地鎖“圈地”的現象蔚然成風。
和楚材小區相似,在育才三村,小區路邊、樓前空地、兩棵行道樹中間、甚至花壇邊的人行通道上……都被見縫插針地安上了地鎖,有的銹跡斑斑,有的還是嶄新,甚至有車主將兩根鐵桿中間拉根繩子充當臨時地鎖。在鋼都花園幾個街坊,地鎖集中在小區道路兩側。
“我登了記、交了停車費,裝地鎖也是為了就近停車,有什麼不對?”楚材社區夏女士的想法在車主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不少居民也默認“裝了地鎖就是人家的車位”。然而支起的地鎖不僅堵塞了消防通道,帶來安全隱患,也很容易成為絆腳樁,給居民出入帶來麻煩,地鎖佔據空置的車位則會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引發鄰里糾紛。在北京、天津等城市,私裝地鎖的行為已被明令禁止,甚至面臨罰款處罰。
“社區和有關部門能不能管一下?白天活動的大多是老人,絆倒了怎麼辦?誰來負責?”育才三村的一位居民呼籲道。
地鎖執法或存真空地帶
小區地鎖該誰管?怎麼管?記者瀏覽武漢市相關法規發現,它似乎處在城管、規劃、交管三部門監管的真空地帶。
居民裝地鎖,社區管理人員是第一道把關人。然而育才三村的門衛告訴記者:“我從沒允許任何人裝地鎖,但是勸了也沒人聽。”他説,他和居民們認識多年,不想為此起衝突;並稱已將這一現象上報街道城管。
陳嘉興解釋,由於社區沒有執法許可權,城管和交管有責任定期開展執法,因為地鎖侵佔了道路。記者了解到,目前針對地鎖的執法主要是依據《武漢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中“擅自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相關規定,也有區城管執法部門援引“在城市道路設置構築物”的條款。不過,目前僅以勸導和幫拆為主要手段,沒有對當事人處以罰款,必須持續盯守來保證整治效果不出現反彈。
也有城管系統工作人員持不同意見,他認為援引這兩條規定其實都是“往上面靠”,嚴格來説,小區道路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城市道路,地鎖也不在規劃條例中“構築物”範疇內。“小區地鎖應屬於居民自治範疇,由業主委員會履行主要監管職責,相關部門配合執法。”這一説法符合《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但不少社區物業管理制度還不完善,缺乏自治的基礎。
因此,在部分城區,城管部門和交管部門面對地鎖略顯尷尬,局限于處理投訴,或配合社區開展整治,而缺乏一套發現、監管、執法的長效機制。
記者查閱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文中規定“擅自在居住區公共區域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可處1千以上到1萬元以下罰款。除明確居住區內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外,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有權制止並舉報。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街道綜合執法暫行辦法》中則規定街道辦事處獲13類行政處罰權,其中就包括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
“武漢市關於這一塊的法規確實有待完善。“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文/圖 記者劉兆陽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