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地産  > 正文

深圳:商品房配建部分車位或不得出售

2014-11-05 11:21 來源:深圳特區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年來,住宅小區停車難是困擾許多深圳人的生活難題。一些住宅小區,由於車位全部出售,新購車的住戶只好將車停在路邊。今後,在新樓盤,這種情況將會改變。根據市規劃國土委給市人大代表的建議答覆,醞釀已久的《深圳市住宅小區停車位管理辦法》力爭年底報市政府審議,《辦法》擬規定新出讓商品住宅配建部分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不得由開發商出售。

  現狀:立法空白小區車位難確權

  數據統計,當前我市共有住宅類停車場2500家,停車位約66萬個,而我市當前小汽車保有量已超過300萬輛,即便有一半“回家”,也要面臨兩三輛車爭一個車位的困境。

  儘管我市一直禁止地産開發企業出售停車位,但記者走訪原特區內外的幾個樓盤發現,其實車位以“長租”等形式變相買賣卻很普遍。

  記者晚上7時駛入福田區黃埔雅苑停車庫,地下一層車庫180多個車位全部挂著固定車位的標牌,儘管有很多空位,卻無法停進去,只好又駛出來。同樣,在龍華的萬科金域華府,小區負一層的車位基本售罄,2009年8萬元一個的車位,已漲到了近20萬。“想買還買不到,得有業主肯轉讓。”小區保安説。

  為了讓自己的愛車有家可歸,主業們不得不高價購買車位。可是,由於立法空白,小區停車位確權難,讓買了車位的車主對自己的權益保障也憂心忡忡。

  代表:立法推動停車位管理精細化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2年,我市就開始起草的《深圳市區所有建築物停車位出讓轉讓辦法》,擬對停車位開發利用、權屬確定、權益轉讓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未“出爐”。

  每年市“兩會”期間,都有人大代表就停車位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比如,傅靜宏代表就相關建議連續提了三年。今年,她與李繼朝等31名代表聯名建議,要求立法明確停車位的權屬,推動管理精細化。

  李繼朝説,深圳作為特區,應以改革的勇氣和擔當,探索出符合深圳實際情況的做法,建議政府進一步明確禁止全部或者一定比例的停車位出售。

  答覆:立法同時制定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

  根據市規劃國土委的建議答覆,當前該委正在制定《深圳市住宅小區停車位管理辦法》。為避免與《物權法》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該委還會同市法制辦赴北京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邀請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等權威專家就立法過程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難點問題進行了專家論證。

  從論證會的結果來看,在《物權法》對停車位權屬有關問題已明確規定且最高院司法解釋也明確停車位為專有部分的情況下,對於買賣雙方已有約定的歷史項目,政府規範性文件乃至地方人大法規無權也不能做出突破。因此,我市計劃將《辦法》的制定發佈和歷史遺留問題的梳理分兩步同時進行。

  首先,通過立法,對於新出讓商品住宅項目通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方式,約定配建部分的規劃停車位歸住宅小區全體業主所有。配建比例以外增設的停車位約定為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依辦法的規定進行單獨處理,通過地價調節、明晰産權、規範流轉等措施,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停車位的積極性,並力爭年底前《辦法》上報市政府審議。

  對於已經出售的住宅小區停車位怎麼辦?有關部門將對住宅小區停車位歷史遺留問題展開進一步調研,在全面掌握歷史項目規劃配建、實際建成、買賣合同約定、實際使用等情況後,分門別類,按照《物權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産轉讓條例》等法律法規出臺時間為節點,細化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避免因歷史遺留問題的複雜性和爭議性延誤《辦法》的出臺。■記者 李舒瑜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