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公證,是目前南京公證處辦理的最有保障的民間借款貸款方式,能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但是,有的人因為各種原因,不願意或來不及辦理民間借貸公證,而辦理的其他公證,卻無法達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效果,可能會讓當事人利益受損。
大約半個月之前,市民徐先生和林女士夫婦在一位房産仲介孔先生的陪同下,來南京公證處辦理售房委託書公證。公證員在諮詢的過程中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因為一直都是孔先生在介紹情況,而作為委託人的徐先生夫婦只是應聲附和幾句,並不多説,並且孔先生一直都示意徐先生夫婦向公證員表示他們夫婦是真心想要出售房産,次數之多讓公證員心生疑惑。然而詳細詢問之下三人始終未露破綻,所述情況似乎也合情合理,公證員便表示可以辦理委託書公證。聽説可以辦理公證,孔先生顯得很高興。而公證員詳細地告知了徐先生夫婦委託他人出售房産的風險並記錄在談話筆錄中,徐先生夫婦也在筆錄上分別簽了名,同時公證員建議他們最好是委託自己信得過的親屬出售房産。面對公證員的質疑孔先生顯得很激動,不斷向公證員表示自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不可能做出損害徐先生夫婦利益的事情。徐先生夫婦也表示自己信得過孔先生和他們公司。最終他們還是辦理了售房委託書公證。
公證書下達後沒幾天,徐先生夫婦就找到公證書找公證員要説法。原來,徐先生夫婦並不是真心想要出售房産,而是為了籌集經營資金向仲介公司貸了一筆款。為了圖省時省錢,徐先生夫婦並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民間借貸公證,而是辦理了一份售房委託書公證,本意是當徐先生夫婦不能依照約定償還借款的話就由仲介公司憑委託書出售房産,並以售房款抵償借款。
然而還款期限尚未到期,徐先生夫婦就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被賣掉了,受託售房的孔先生也聯繫不上。夫婦二人聯繫了仲介公司,公司表示孔先生數日前已辭職,聯繫不上。簡單地説,姓孔的把夫婦二人給騙了,他有委託售房的公證書在手,就私下賣掉徐先生的房子,並卷款跑路。而焦急萬分的徐先生夫婦跑到公證處來要説法。公證員拿出當日辦理公證留存的檔案材料,將談話筆錄中的告知部分和徐先生夫婦的簽名指給他們看,並告知徐先生夫婦在公證員已經詳細提示風險的情況下,明知風險還要辦理售房委託書公證,帶來的不利後果只能自己承擔。聽到這裡,林女士再也憋不住,流下了悔恨淚水。
最終,徐先生夫婦聽從公證員的建議,前往法院諮詢以尋求幫助。
公證員點評:
現在許多的民間借貸的當事人為了圖省錢省事,既不辦理抵押也不辦理民間借貸公證,而是寄希望於公證過的售房委託書來保障資金的安全,殊不知這樣做有很高的風險。從委託人的角度來説,存在受託人可能提前售房、取得售房款後卷款逃跑、一房兩賣、以不合理低價出售、房款不及時交付于委託人等一系列風險,並且受託人售房過程中的一切行為都要由委託人直接承擔責任。所以遇到民間借貸的場合,還是辦理民間借貸的公證並辦理抵押更能切實保護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