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在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已推行多年,是養老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
澳:鼓勵自力更生
説起“反向抵押貸款”,也就是俗稱的“以房養老”,步入古稀之年的澳大利亞老人卡蘿爾説:“不到迫不得已,我不會考慮申請。”
澳大利亞文化鼓勵自力更生,人們儘量不依賴子女或親戚。在行動不便需要看護時,老人們通常將房屋出售,獲得現金後入住養老院。律師萊恩説,反向抵押貸款比較適合沒有孩子的老人。在申請貸款前,老人要確保有足夠的錢將來入住養老院時使用;要考慮獲得貸款後可能失去政府的某些福利。
反向抵押貸款不是澳政府的政策,而是金融機構推出的金融産品,因此存在風險。大多數反向抵押貸款利率高,而且是複式利率,可能導致債務膨脹,以致需要進老人院時湊不足入住押金。
美:政府提供擔保
美國政府1989年試點運作“以房養老”,1998年轉為正式項目,由政府提供擔保。目前每年簽約量僅7萬左右。
“以房養老”在美國被稱作“房産凈值轉換貸款”或“反向抵押貸款”。它無需按月還款,而是在老人去世後,銀行將房子拍賣後連本帶息收回貸款。如房産價值超過貸款本息,剩餘部分歸還給繼承人;如房産價值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由政府負責補足差額;子女如想繼承房産,也可將貸款本息還給銀行然後將房産贖回。這種做法的好處是讓老人能夠“以房養老”,同時避免“無家可歸”,只要老人健在並且這處房産是老人唯一住所,銀行就不能收走房産。
美國人的退休收入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金,所有美國老人都有這部分收入,是保障最基本生活的資金來源;二是企業年金等私人養老保險項目提供的養老金,部分美國老人有這筆收入,是改善退休生活的資金來源;三是個人存款,這筆資金因人而異。而“反向抵押貸款”更多是作為養老收入的補充,並非核心收入來源。
新:適合無子女者
上世紀90年代,反向按揭在獅城試水。政府隨後還推出以房套現的屋契回購計劃。計劃規定,達到公積金最低存款提取年齡的老年人(現為63歲),只要家庭月收入不超過3000新元,且名下沒有其他房産,即可將居住組屋的剩餘屋契賣給國家,獲2萬新元津貼,並以30年租約繼續居住。部分套現金額用於填補屋主公積金戶頭,屋主晚年可每月領取一筆現金。屋契回購計劃推出至今,只有474名申請者。遇冷原因是套現作用不明顯,需優先填補公積金賬戶;很多老人擔心,30年期滿後若還健在,是否會無家可歸;一些低收入老人原可獲得免費或低價的養老産品或服務,參與計劃後能否繼續享有不得而知。此外,專家認為,在新加坡這個以華人為主的社會中,靠子女養老仍是主流,房産世代相傳的傳統理念影響有兒女的老人做出“以房養老”的決定。徐海靜 王宗凱 胡雋欣 (新華社供本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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