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條例”有望年內頒布實施 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昨回應焦點問題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公示1個月來引起各界熱議。《條例(草案)》將持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基本待遇,即持證人可以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申請幼兒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申請困難救助等公共服務;二是優惠待遇,即持證人符合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規定條件,還可以享受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少兒醫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同住父母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三是申請入戶,即持證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積分入戶條件的,可以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該條例有望年內頒布實施。
本報訊 (記者劉暢)深圳居住證的申領門檻和含金量都將提高,符合相關條件的持證人,有望申請公租房或租房補貼。涉及人口政策的重要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公示1個月來引起各界熱議。截至4月24日,有關居住證條例草案的點擊瀏覽量達29萬多人次,目前已累計收集到意見和建議5000多條。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昨天通報了對所有意見與建議梳理的情況,並對市民聚焦的簡化申領手續、落實兌現持證福利等焦點問題予以了回應。據悉,該條例有望年內頒布實施。
又辦證又要排隊?
擬增加“多渠道”“便捷方式申報”規定
統計結果顯示有關“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簡化程式、就近便民問題”成為此次立法意見徵集中比較集中的一個訴求。不少網友表示“最好網路申報,避免排隊”,“最好非工作時間能在社區辦理”等。
對此,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昨日表示,擬在條例草案中修改、增加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及簽注可以通過網路、電話、短信等便捷方式申報,居住證辦理的時間、地點盡可能方便群眾。同時,建議市公安局在起草居住證條例實施細則、設定操作規程的時候,要儘量考慮如何方便群眾。
租戶不配合怎麼辦?
房東應報告公安責令租戶申報資訊
而對於條例草案擬新規定房東履行租戶資訊申報義務的規定,有市民提出“租戶如果不配合房東申報”或“房東長期不在深圳(如在境外居住)”怎麼辦?
不向房東提供居住登記資訊怎麼辦?對此,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回應表示,擬在法律責任部分增加規定,租戶拒不向房東提供居住登記資訊的,房東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責令租戶提供相關資訊,並予處罰;而房東離開深圳,無法履行申報義務的,應當指定他人作為房屋實際管理人,由房屋實際管理人來履行申報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合法穩定工作”咋界定?
社保部門有繳納記錄
而對於草案擬新提高辦證門檻的規定,不少市民提出了不少現實操作中的“難題”,並提出了如何界定“合法穩定工作”等具體情況。
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對此回應表示,將把居住證辦理條件簡化為“兩個”:一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依法參加本市其中一種社會保險滿十二個月;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租賃),按照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滿十二個月。
同時,擬根據市民意見,明確規定“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判定標準,就是市民在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社保記錄;“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的判定標準,就是市民在深圳市公安部門的居住登記記錄。而對自由職業者、異地參保但在深工作人員、在深全日制就讀的學生等一些特殊群體的辦證條件和辦證程式問題,我們擬考慮在條例草案中進行原則性規定,由市公安局在制定條例實施細則時予以細化、明確。
“居住證十年沒用過?”
居住證和社保卡擬二合一
有市民表示,他“來深圳工作已經10年了,希望憑居住證辦理港澳通行證,能像深戶一樣,一簽多行(現行只能一簽兩行)”。有網友説:“我很支援這次立法對居住證制度進行實質性的改革,之前的居住證辦了快十年了,沒用過”,也透露出持證福利“落地”難的問題。
對此,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對有市民提出的“合併深圳居住證和社保卡,打造‘深圳居住保障卡’,這樣能夠實現數據共用,避免資訊重復採集”的建議予以肯定,並透露目前市公安部門對居住證系統正在重新規劃設計,而正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在為社保系統重構,希望充分利用這個機會,能促進居住證與社保卡的合併,從而使深圳公共服務實現重大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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