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5日電 (盧輝)近日,有讀者向記者反映,他買的一套南京麒麟山莊的房子,買完後才發現,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居然縮水20多年。經了解,麒麟山莊拿地在1992年,如今樓盤土地使用年限已經縮水了22年。
南京還有多少“縮水樓盤”,記者查閱了近期的樓市數據,南京近一年來有200多家在售的樓盤有新盤開售,縮水10年以上的樓盤有60家,縮水15年以上的有10家,最高的兩家樓盤縮水22年。
通過南京網上房地産的公開數據可以發現,從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4日,南京共有262家樓盤領取銷售許可證,其中2013年5月至2013年年底共有127家,2014年年初至2014年5月4日共有142家。據統計,縮水5年以上(含)的有119家,縮水10年以上(含)的有60家,縮水15年以上(含)有10家。
在2000年之前取得土地使用證的10家樓盤分別是:麒麟山莊、中山駿景、天元新城、閱景龍華、月苑六村、竹山華庭、德基紫金、中山南路800號、閱城國際、尚書裏花園。在這10家樓盤中,麒麟山莊和中山駿景都是1992年取得土地使用證,至今已經過去有22年。
南京網上房地産數據顯示,麒麟山莊自1992年拿地後,2006年才第一次領取銷售許可證,時間長達14年之久。該樓盤2006年時開盤價格不到5000元/平方米,如今最新開盤均價已經翻番。同樣縮水22年的中山駿景,“捂盤”時間更久,直到2012年才領取銷售許可證,該樓盤從拿地到上市,時間跨度長達20年之久。
據了解,目前我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但這並不意味著從市民購買時算起,而是從土地競拍之日起計算。從土地拍下到規劃建好,一般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
業內人士分析,樓盤縮水3-5年是正常的,但縮水10年以上就有問題了。“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拿地過大,開發商分期開發,比如説東郊某樓盤開盤十幾期了,都不好意思再往上加,就改了樓盤項目名稱,不明就裏的買房人還以為是新樓盤呢。”該人士補充説,“還有一些樓盤是市場定位不準確或是故意捂地,不過今年樓市行情不好,這種情況較少了,許多年初拿地的開發商,當年就想開盤。”
為避免自己利益受損,業內人士建議,購房人在買房時,應當多了解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縮水過多。另外一方面,不要指望開發商來主動告訴你這些消息,對於開發商來説,不利於促進銷售的樓盤資訊,買房人不問,他們也絕對不會對客戶説,就算説,也會告訴客戶使用土地年限到期可續期。
按照我國《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確實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雖然目前法律規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續期,但上述規定,並沒有明確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
對買房人來説,土地剩餘使用年限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但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據南京某網站調查顯示,90%買家購房時一般會詢問樓盤的土地性質是什麼、土地年限是幾年,但對土地年限還剩下多少年卻缺乏關注。業內人士介紹,同樣區域的兩套房子,價格差不多但使用年限不同的,短時間內看不出差距,等過幾十年以後,土地使用年限較短的樓盤,買房人就可能需要提前支付一筆續期土地出讓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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