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4日訊 4月30日,由牡丹江市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市徵收辦牽頭,市城管、公安、公證等相關部門聯合參加,對61號棚戶區項目2戶“滯遷戶”執行強拆。
據了解,61號棚戶區改造項目是我市重點棚戶區改造項目,于2011年9月9日由市政府發佈徵收決定,總徵收戶880余戶,徵收範圍是陽明區東平安街以南、陽明新路以西。該項目除負責建設880余戶回遷房外,還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自房屋徵收以來,絕大多數被徵收人積極配合徵收工作,但個別被徵收人提出的補償訴求超出了市政府規定的徵收補償標準,從徵收開始至今,拒不簽訂協議交房,影響了回遷房和配建保障房建設的正常有序進行。
據介紹,市政府于2013年5月13日依法對“滯遷戶”下達了徵收補償決定書,並同産權人進行多次協商,于2013年8月23日申請陽明區法院強制執行。經法院聽證調解並反覆宣講政策法規,未果。陽明區法院于2013年10月16日下達強制執行裁定,由市政府組織實施。4月30日當天,由市政府組織實施、多部門聯合參加,對61號棚戶區項目2戶“滯遷戶”的7處房屋順利執行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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