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自己鬧離婚分居,王某見不到妻子,一氣之下火燒了妻弟家的房屋。近日,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訴至密雲法院。
王某與妻子結婚已有30多年,去年年初,其妻提出離婚,兩人隨後分居。2013年4月4日清明節,王某打算借給岳父和岳母上墳之機見妻子一面。因久等妻子未果,王某一氣之下跑到密雲縣馮家峪鎮某村的妻弟李某家。
檢方指控稱,王某于當日上午11時許,使用打火機將李某房屋內的窗簾引燃,造成房子起火,房屋內床、櫃等物品被燒燬。經北京市密雲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燒燬物品價值9290元。檢方認為,應以放火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
法院將擇日審理此案。(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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