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新稅種,不只是通過一部法律這麼簡單的事,開徵房産稅需要做好房産登記制度等相關配套建設
■本報記者 徐 科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房地産稅立法的問題。專家認為,此次的提法回應了房産稅開徵的合法性、公平性的訴求;同時也表明,房産稅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但是調控思維和路徑可能還需調整和細化。
“加快房産稅的立法尤其重要,因為房産稅比較敏感,關係到千家萬戶,影響到每個人的居住權、生存權和財産權,所以通過法律的形式加以規範是一個比較緊迫的課題。”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對於加快房産稅立法的重要意義,中國房地産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房産稅立法將會從法理上把房産稅的徵收給予一定的證明,一個明晰的説法。“房産稅作為地方的一個稅種,長期來説,可以調節貧富差距,讓擁有更多資源和房産的人群,通過繳納房産稅的方式,去反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自2011年重慶和上海試點房産稅以來,兩年的時間裏,房産稅試點並沒有再推進。究其原因,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考慮到當前我國住房市場現狀之外,房産稅短期內難以開徵由於法律和現實操作上的障礙。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是,建立房地産法律制度體系,在立法基礎上,再開展房地産稅制綜合改革。
徵收新稅種,不只是通過一部法律這麼簡單的事。王雍君認為,開徵房産稅需要做好相關配套建設。首先是房産登記制度,必須有一個資訊平臺,清楚知道市民的住房資訊情況;其次要有房産評估機制;第三要有房産爭端的仲裁機制,當發生房産爭議與糾紛時,有一個仲裁機構和方法,這需要大量的專業隊伍;第四是必須要有民眾的共識;最後必須有人性化的設計,一個家庭到底能有多大的房子,每人平均30平方米是怎麼算出來的?在他看來,我國目前這些配套措施都還不具備、不完善。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長期來看,房産稅立法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賈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後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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