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和車位與購房合同捆綁
經過一輪輪的篩選,白領張潔(化名)終於在2000多名購房者中被開發商抽中,如願以償獲得了買房資格。昨天,張潔興衝衝跑去簽商品房預售合同,卻拖著一隻半殘的手回來了——為了這個房子,居然簽了1500次名字。“通過這次買房,我算是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從肉體到精神的折磨。”張潔無奈地説。
“看見自己的名字就想吐”
“我現在看見自己的名字就想吐。”昨天一早就興衝衝地跑去簽訂購房合同的張潔,甩著酸痛的手腕對北京晨報記者抱怨,為了買房,她簽了將近1500次名字,手已經快斷了。
今年7月,張潔幸運地抽中了一套南六環外的房子。比起選房當日的火爆氛圍,合同簽訂的現場卻異常安靜,“大家都在奮筆疾書,累的不願意説話。”
張潔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她特別慶倖當時沒有把他老公的名字也加進去。因為按照規定,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合同上要同時簽兩個人的名字。“我老公的名字特別難寫,要把他的名字加進去,我們倆都得瘋了。”
霸王條款?不簽字就別買
為什麼要簽這麼多次名字?據該項目銷售人員表示,這是開發商的要求,目的是讓購房人看清楚每一頁的條款,避免日後糾紛。
張潔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在簽訂5本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開發商先提前列印了170頁的草稿合同以及5份30多頁的物業、車位合同和5份20多頁的裝修合同。要求購房者認真閱讀內容並在指定位置簽字,每一頁右下角同樣需簽上全名,審核通過後,才能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這樣一來,算上5份正式合同和合同內部需要簽名的部分,她一共簽了將近1500回名字。
“我一開始還挺認真地看條款,可看了也是白看,不簽字就別買。”張潔表示,合同上的種種霸王條款讓她感到不滿,例如裝修合同上寫的都是使用某某品牌或同檔次産品,這句話等於沒規定品牌。收房日期銷售口頭承諾是2014年底,看見合同才發現是2015年6月,“銷售説這樣萬一遇到突發狀況,開發商不用承擔責任。”
購房合同簽訂的從嚴反映出政府對房産調控力度在加強。5月10日,市住建委下發通知,明確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的家庭,夫妻雙方必須共同簽訂購房合同,目的是阻止一方另買房,從而起到控量作用。而在控價層面,預售許可證的價格審批也越來越嚴,並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三天內必須開盤銷售。由於拿不到預售許可證,京城樓市自3月起出現了“斷頓”現象。
在可售房源短缺的情況下,開發商改變了定價策略。“他們將裝修、車位與購房合同捆綁在一起銷售,不僅可以順利通過建委審批,還把房屋上漲的壓力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張潔無奈地説。晨報記者 韓元佳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