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城市的“新國五條”細則近日出臺,以限購、限價、限貸為核心的行政手段維持高壓,未來房地産“去投機化”趨勢有望延續,但要真正驅動住房回歸居住屬性,不僅有待以市場化手段為核心的房地産調控長效機制的建立,更有賴於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實現“去房地産化”。
繼續強化行政調控手段是各地調控細則的共性。在限購方面,擴大限購範圍,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在限價方面,強調保持房價基本穩定;在限貸方面,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停發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可以預計,剛性政策的剛性落地有望進一步擠壓房地産投資投機泡沫,加速住房市場去投機化。
值得注意的是,房價一調反漲、一放瘋漲的怪現象是否會再現?畢竟,近十年來的經驗顯示,過於倚重行政手段、過度壓制購房需求這條老路已走不通,需要跳出“就房論房”的圈子,從更宏大的視野去尋找問題的根本。多年來形成的“房地産化”經濟增長模式導致房地産業成為事實上的支柱産業。地方政府對於高房價與高地價帶來的土地出讓收入、房地産業對數十個上下游産業的規模溢出效應、房地産業鏈條上的龐大稅費收入極為依賴,不願下重手調控樓市。這從部分地方“新國五條”細則對限價目標的模糊處理、售房所得計徵20%個稅政策的柔性落地可見一斑。
房地産調控牽一髮動全身,需要財稅、信貸、土地等多項配套制度跟進,更關鍵的則是整個經濟體系、經濟增長方式的“去房地産化”。首先,改革土地財政,削弱地方財政對房地産的依賴。在未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利用土地進行融資仍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模式,但目前土地“一錘子”買賣方式、龐雜的房地産稅費體系有待改革完善。對此,構建以房産稅、資源稅為主體的地方稅收體系應提上日程,強化房地産保有環節徵稅的房地産稅費改革應加速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應儘快擴圍。其次,培育發展新型城鎮化産業支撐。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不能再走“造城運動”的老路,必須在産業發展上摒棄房地産化思路,引導扎堆于房地産業的資金、人才等要素向其他産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産業分流。
結構調整、制度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當前必須堅持房地産調控從嚴從緊,避免長期性、制度性手段缺位而週期性、臨時性手段失位造成房地産發展失序。因此,以行政手段的剛性抑制房地産市場的泡沫化發展——這種方式收縮市場化手段空間,以此換取調控長效機制建立的時間,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需警惕“看得見的手”過度越界,導致調控政策異化。
值得重視的是,一些有利於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正在構建之中。例如,國務院明確提出,明年上半年出臺不動産登記條例。不少地方細則明確提出加強保障房建設、推進舊區改造、構建多層次住房體系。我們期待更多的長短結合政策落地,推動房地産市場平穩發展,為經濟結構優化創造較好的條件,更期待經濟結構優化組合拳出手,推進經濟“去房地産化”的實現。費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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