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為促進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專項工作取得實效,該局已下發《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專項工作督導辦法》,對全市工商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據介紹,此次督導將採取查看資料、聽取彙報、抽查企業等多種形式,要求各單位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制定一套專項方案,同時建立排查工作臺賬,厘清轄區內經營的排查重點領域市場主體總數、基本情況、相關線索。同時要求風險排查工作要以非法集資廣告為突破口,以投資諮詢、投資理財、資金週轉、信用擔保等名義發佈涉及信用貸款、低息或無息貸款內容的廣告諮詢資訊,以及以代客理財、委託理財名義發佈涉及承諾保底、無風險、高收益內容等廣告諮詢資訊及上級交辦、群眾舉報、新聞媒體曝光、有關部門移交的非法集資苗頭企業等為排查重點。
《辦法》要求,各相關部門要把督導工作作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務,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的風險線索予以分類處置,屬於工商部門職責的,依法處理;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的,及時進行情況通報;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形成排查工作情況報告,向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報告,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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