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針對近日網曝雲南一導遊因不滿遊客消費低而辱罵遊客的情況,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3日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擬對該導遊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處罰,擬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並將涉事導遊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佈。
□官方通報
涉事旅行社已道歉並賠償
雲南女導遊因不滿遊客消費低而辱罵遊客、強迫購物事件曝光後,國家旅遊局責成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立即調查,並要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昨天,雲南旅遊委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
據通報,經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和昆明市旅遊執法監察支隊聯合調查,相關視頻曝光的情況屬實。涉事導遊係昆明思遠導遊服務公司註冊的導遊陳春艷。該導遊于4月4日經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擔“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遊”昆明、大理、麗江段的帶團任務。4月12日,該導遊帶團由麗江返回昆明,赴西雙版納前,于上午11時許,在雲南密玉珠寶有限公司購物消費後,因遊客購物量較少,該導遊便在旅遊車上對遊客講出侮辱性語言,強迫遊客購物,並威脅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遊合同,遂被遊客錄影時長5分鐘左右。事後,經部分遊客向相關組團社及地接社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後,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遊客賠禮道歉並賠償每人500元。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之規定,擬對陳春艷作出吊銷導遊證的處罰。
另外,經調查,風華旅行社還存在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規定的情形,“不向臨時聘用的導遊人員支付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導遊服務費”“要求導遊墊付或者嚮導遊收取費用”等,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並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同時,將涉事導遊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佈。
目前,雲南省旅遊發展委正向涉事導遊及旅行社發出聽證告知書,之後再依程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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