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在部分地區的省級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招投標環節中,推進信用建設試點工作。投標人需簽署信用承諾書,同時把核查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無行賄犯罪紀錄作為試點重要內容。
記者從貴州省發改委財政金融處了解到,這項名為貴州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建設試點的工作,由貴州省發改、人行、檢察、工商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聯合推進,選擇在貴州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地區的遵義市和清鎮市開展。這兩個市的省級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在招投標環節中,投標人的信用承諾書和行賄犯罪核查記錄將被作為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必要附件。
據了解,省級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列入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公佈的省級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的項目。
投標人信用承諾書格式統一制訂,內容包括投標人承諾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的能力,不轉讓、出租、出借投標單位資格,不挂靠任何單位,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不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投標,不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不將中標項目非法分包,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並保證工程品質等項內容。若違背以上信用承諾,投標人自願接受主管部門對失信行為的認定,記入行業信用資訊系統,接受各級國家機關的聯合懲戒。
核查行賄犯罪記錄則要求招標人對符合投標條件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的核查,作為評標參考。對此,檢察機關應無償出具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這一試點工作是以“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精神為指導,加快推動在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環節信用記錄和信用産品的廣泛使用,促進工程建設領域信用建設,維護公平、公正競爭的招標投標活動。
下一步,將根據試點效果,總結經驗,逐步擴大地區、項目、內容、涉信人群範圍等,更好地促進貴州省工程建設領域的信用建設,有效防範風險,進一步保證工程建設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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