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該廳日前出臺相關實施方案規定,農村村民主動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宅基地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補償或政府予以獎勵。
根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實行宅基地佔用農用地備案核銷制度,保障農村村民的宅基地權利。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勵機制,農村村民主動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宅基地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補償或政府予以獎勵,並採取經濟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勵。
記者了解到,安徽省將探索宅基地流轉制度,允許農村村民通過流轉方式使用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用於城鎮建新所産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還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農村建設和發展。
據悉,2013年11月,安徽省政府出臺《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其中提出將堅持自願、有償原則,探索建立符合農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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