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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街違規廣告牌6年拆不掉 建築責任方"躲貓貓"

2014-05-20 10:58 來源:北京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上週三,本報以《長安街違規廣告牌6年拆不掉》為題,報道了王府井步行街南口有一塊6年未拆違規廣告牌。拆除一塊違規廣告牌,為什麼這麼難?東城區城管部門表示,從去年7月向責任方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到後來市城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多次召開協調會,都沒有效果,違規廣告牌至今仍豎立在那。

  拆後不久又出頭

  這塊違規廣告牌位於王府井步行街南口北京飯店的東墻上,上面寫著“Hisense”。按照規定,只有在該棟建築內經營的實體可以在外懸挂招牌,但經過市市政市容委的核查,該牌匾是純廣告,屬於違法行為。在上週三本報首先曝光該廣告牌的違規行為之後,記者昨日再次實地探訪,發現廣告牌依然佇立。

  東城城管部門告訴記者,早在6年多前,這個位置就有一個違規廣告牌,上面寫著“TOSHIBA”,經過執法人員的多年協調和不懈努力,違法主體在2013年4月最終將該塊廣告牌自行拆除。然而好景不長,只隔了短短的3個月,在同年7月份,在同一位置寫著“Hisense”的廣告牌突然出現,把城管部門打了個措手不及。

  建築責任方“躲貓貓”

  “這個廣告牌幾乎是在一夜之間豎起來的,我們的隊員在日常巡查中第一時間發現了情況,馬上跟對方取得了聯繫。”根據東城城管的執法記錄,2013年7月8日,東華門執法隊找到北京飯店方,要求拆除內容為“Hisense”的違規戶外廣告,並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約談其負責人。5天后復查時發現,戶外廣告並未拆除。

  按照相關規定,執法部門發現違法事實後,需要與違法主體取得聯繫,認定違法主體的違法行為。對於本案來説,就是要找到該建築物的責任方,讓其出示與該廣告牌的投放者之間的合同,以認定該建築物的責任方就是違法主體。但是這個過程直到今天都沒有最終確認,原因就是建築物的責任方不配合。

  2013年10月,在北京飯店久拖未決的情況下,東華門執法隊就此事正式立案,但北京飯店拒絕到執法隊做詢問筆錄及對提供的證據材料簽字。執法隊隊員多次將製成的案卷文書帶去北京飯店,對方既不出示合同,也不配合約談和問詢,負責此事的經理聲稱不是出差就是外出,總是有理由拒而不見,就這樣一拖就是好幾個月。“我們又不能強行闖進人家的辦公室,反正一有空就過去找,我自己都記不清找過他們幾次了。”一位東城區的城管隊員這樣説。

  多次協調會沒有效果

  為什麼不能強拆?面對記者的疑問,這位城管隊員解釋説,按照法律流程,認定違法主體的違法行為後,城管部門會對其下發約談通知書,告知廣告的所有權人到城管部門主張權利,接受調查。城管部門然後才能對其作出處理決定,並且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如果逾期無人主張權利或者未改正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可依法強制拆除。

  “我們希望每一次執法都能十分嚴謹,執法過程中的每一步都得走得小心翼翼,嚴格符合法規規範。”這位城管隊員説,“所以有的時候,這位違法主體認定的週期長短不好控制。”

  記者翻看相關法律條文,發現對違法主體行為認定的時間長短沒有具體時間規定。很多城管隊員都認為相關法律應當更加完善和嚴密。

  此事也引起市城管執法部門的重視,市局通過多個渠道,與北京飯店方取得聯繫,對方也同意參加協調會。從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平均每個月市區兩級城管部門以及市市政市容部門都會和北京飯店召開專題會議,但是內容為“Hisense”的違規戶外廣告至今仍然未拆除。

  城管部門表示,將繼續按照相關法律程式,推進此處違法廣告的拆除工作。根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如果完成相關認定工作,相關部門可以對這個違規廣告牌進行拆除或者強拆,並可處以1萬至10萬元罰款。

  記者上午與北京飯店宣傳部門取得聯繫,但對方表示了解情況的同事外出,截至記者發稿時,對方未回復。

  本報記者 葉曉彥 J224

  甘南 攝 J216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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