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申東
2013年一開年,中央“一號文件”裏的一個新詞抓人眼球——“家庭農場”。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時間已過去一年,寧夏家庭農場發展狀況如何?已經成立的家庭農場在發展過程中又有哪些問題?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深入寧夏多地進行調查發現,受到政策的鼓勵,寧夏推出扶持家庭農場的政策措施,家庭農場在各地如雨後春筍般快速出現。然而,對於家庭農場這個新生事物,無論政府部門還是基層農民都有不少的困惑和焦慮。
寧夏已建立家庭農場400多家
“一號文件下發後,到我們這裡諮詢的人很多,群眾的積極性很高,有農民、種糧大戶、私企老闆等,都想發展家庭農場。”賀蘭縣農牧局副局長劉一鶴説,賀蘭是傳統農業大縣,種植業、養殖業發達,賀蘭縣今年計劃圍繞優勢特色産業培育發展家庭農場20個,培育發展規模化、示範性家庭農場5個。目前,已通過賀蘭縣農牧局審核、工商部門登記註冊16家。
銀川市農牧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銀川市的家庭農場已有53家,從事蔬菜果瓜、糧食種植以及水産、奶牛、肉牛、肉羊、特禽養殖等,累計經營面積2.8萬畝,固定資産達2.7億元,截至目前已獲利近2000萬元,全年純收入有望達3200多萬元。家庭農場在引進推廣優良品種、高新技術,在促進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等方面發揮了有效作用,成為促進銀川市“三精農業”發展的新生力量。
“目前我們掌握的數據是全區各地的家庭農場有400多家。”寧夏農牧廳農經處處長郭德寶告訴記者。自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後,自治區農牧廳聯合相關部門出臺了《寧夏家庭農場規範》和《寧夏家庭農場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兩個文件,規定家庭農場為家庭或個人獨資經營,主要勞動力或為家庭成員或為雇工;家庭農場或家庭股份制農場應配置有一定數量的大中型農機具、機庫、糧倉、曬場等基礎設施;生産經營範圍明確,有自主經營的主導産業或産品。家庭農場經營的土地流轉期限不少於5年,不得將所經營的土地轉包、轉租給第三方經營等。
合作社搖身一變成家庭農場
記者調查發現,寧夏家庭農場存在“一個人兩塊牌”的怪象。
賀蘭縣農民石紅軍一個人有兩間辦公室,兩個頭銜。一個辦公室牌子是“賀蘭縣石紅軍家庭農場”,場長是石紅軍;一個辦公室是“賀蘭縣三丁玉米産銷專業合作社”,石紅軍是委員。石紅軍對此解釋説,之前先加入了合作社,國家鼓勵家庭農場,又成立了自己的家庭農場。
在石紅軍的眼裏,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個概念十分模糊。“合作社是大家説了算,你不佔大股,沒有人聽你的。而在家庭農場裏,一家之主説了算。”他無法明白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都是特殊的農業企業,兩者最大區別是合作社追求成員利益最大化,家庭農場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
按照當時“先成立後規範”的要求,合作社如雨後春筍。據業內人士估計,今年工商批准的合作社將突破6000家。根據調查,這6000家合作社,三分之一存在假大空,三分之一運營一般,剩餘運營較好。按照合作社規定,它應有分紅及二次返利,但是很多合作社都未實施,而且個別合作社出現一股獨大的現象。
合作社緣何搖身一變紛紛註冊為家庭農場?業內人士表示,相當一部分人看重的是國家對家庭農場的政策支援,成立家庭農場後可以享受國家政府、項目扶持,於是就出現了一個人既挂家庭農場的牌子又挂合作社牌子的現象。
“這説明目前兩者間的經營形態很混亂。”業內人士表示,兩塊牌子往往給人造成虛假、不真實的感覺,而且容易産生誤導。
發展需政府資金和技術支援
很多家庭農場的土地是流轉而來,有的農場主通過政府出面,流轉農民的土地,有的則是從一戶戶農民手裏流轉來的。“萬一有的農民合同不到期就想收回土地怎麼辦?如果土地另作他用,我又該怎麼辦?”這是許多家庭農場主的擔憂。
石紅軍家庭農場位於賀蘭縣常信鄉,流轉土地共計3250畝。2012年在常信鄉旭光村和丁義村流轉土地900畝,新華村流轉土地350畝,2013年在洪廣鎮流轉土地2000畝。2013年,建立了玉米生産基地900畝,已經和多家肉、奶養殖場簽訂玉米飼料收購協議,建立了青貯玉米種植基地,與賀蘭縣中地牧場簽訂收購青貯玉米2000畝的合同。據石紅軍介紹,青貯玉米、玉米、麥種總收入586.6萬元,純收入230萬元。看似美好的前景,卻遇到了資金難題。每畝土地承包費700元,他共要支付流轉金220多萬元,為了籌集這筆錢,他向銀行申請貸款,可是被銀行拒絕了。土地是流轉來的,自己又沒有房産,“我們拿什麼抵押給銀行?將來咋做大?”
同時,土地不集中也是石紅軍的煩惱。流轉的土地有熟地有生地,這點石紅軍能克服,可是因為東一塊、西一塊,不集中,致使石紅軍收割、播種時無法使用大型機械。
家庭農場主陸軍也有同感。他估算,他要把土地基礎設施建設好,基本建成得用時8年,水利設施投入180萬元,基建設施投入80萬元,曬場倉儲等基建投入120多萬元。他表示,如果國家不給一定的支援,他的家庭農場夢可能遙遙無期。
對此,寧夏農牧廳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農場具有企業的性質,但它又是較為特殊的農業企業,需要政府在資金和技術上的支援,並且這種支援政策要有長期性,要在家庭農場真正發展壯大之後,才能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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