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蝸居,住進新居。棚戶區改造的推進,使城市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同時也改善了老百姓的住房條件。省政府昨日公佈了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2013年至2017年,全省將改造各類棚戶區50萬戶,將有效改善150萬人的居住水準和生活環境。
街道拓展不在棚戶改造範圍
城市棚戶區是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房屋品質較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等類型。城市棚戶區改造將採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綜合整治等多種方式,具體改造範圍由各縣、區政府結合當地城市規劃合理界定。
與此同時,位於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含煤礦棚戶區)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但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徵收改造項目,不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城市棚戶區改造,可統籌建設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安排用於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
意見還提出,要加快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逐步實現城市舊住宅區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設施齊備、管理維護有效、環境整潔美化。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城中村,結合當地城市規劃、産業佈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穩步實施改造。
特困居民可租住保障性住房
省財政將按照每戶5000元的標準安排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其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補助標準按照現行政策執行。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政企共建、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鼓勵支援有實力、信譽好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按市場化方式參與。
棚戶區改造實行産權調換、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方式,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房屋最低安置面積標準和具體安置補償方案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對被徵收人選擇産權調換的,原則上按照拆補平衡、結算面積差價方式實施;選擇實物安置的,房屋安置面積超出原有面積、但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可按照成本價購買,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按照市場價購買;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綜合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面積、折舊等因素,按市場評估價確定補償價款。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則通過租住保障性住房予以解決。
選擇産權調換、實物安置的私有産權住房,將按照相應安置補償政策辦理商品住房房屋産權。對於因經濟困難,難以按照安置補償政策補繳差價的,經當地人民政府認定,可減免補繳的差價。現住房屬公有産權的棚戶區居民,可由産權人以貨幣方式補償或提供新的公有産權房進行安置。(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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