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藥業中方股東,簡稱“廣藥白雲山”)發布公告稱,旗下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王老吉藥業)于近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根據裁定書內容,廣東高院終審判決,不予採納同興藥業有限公司(王老吉藥業港方股東,簡稱同興藥業)對王老吉藥業所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
據悉,廣藥白雲山和香港同興藥業分別持有王老吉藥業48.05%股權,王老吉藥業合營期限于2015年1月25日屆滿。2014年7月,同興藥業向廣州中院提起解散王老吉藥業的訴訟(【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號)。根據《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合同》約定,一方不同意合資,另一方可以優先購買股權。為此廣藥白雲山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定同興藥業轉讓其在王老吉公司48.0465%的股權。2015年1月,廣州中院裁定中止對同興欲解散王老吉藥業一案的審理。被解散一案被中止之後,2015年2月,同興藥業又向廣州中院申請對王老吉藥業進行強制清算。廣州中院今年5月下達《民事裁決書》:認為依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在同興公司已經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且案件被中止尚未審結的情況下,同興藥業又申請對王老吉藥業進行強制清算,依照上述規定,法院對同興藥業提出的對王老吉藥業進行強制清算不予受理。
同興不服廣州市中院判決遂上訴至廣東省高院。廣東省高院近日作出終審裁定:“廣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同興藥業提出的對王老吉藥業進行強制清算的申請並無不當,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本次廣東高院的終審裁定意味著同興藥業的強制清算訴訟告一段落,王老吉藥業的運營不會因股東糾紛而受到影響。為了迎接夏季銷售旺季的到來,綠盒王老吉已經打響夏季戰役,在全國陸續開展堅守了14年的公益行動“關愛烈日下最可愛的人”,並將推出一係列市場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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