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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個人遊再有7城市今啟動 開放城市已達26個

2013-08-28 10: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第三批13個試點城市之中,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7個城市定於今天(28日)啟動。至此,開放赴臺個人遊的大陸城市達到26個。

  開放城市達26個 赴臺個人遊人次再創新高

  經兩岸協商,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開放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試點城市。13個城市中,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等6個城市已于6月28日正式啟動。

  2011年6月28日,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正式啟動,第一批試點城市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廈門市;同時開放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個人遊。

  2012年赴臺個人遊擴大開放,增加開放10個試點城市,分別為成都、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濟南、西安、福州、深圳,年內分兩階段實施。

  迄今開放赴臺個人遊的26個大陸城市,其中包括四大直轄市和16個省會城市,涉及大陸東中西部。至此,約一半左右的大陸省級區劃有城市開放赴臺個人遊。

  2012年,大陸居民赴臺263萬人次,同比增長42.6%,其中旅遊197萬人次,團隊遊178萬人次,個人遊19萬人次。今年1月1日至8月15日,大陸客赴臺個人遊數已約27萬人次,遠超過去年全年的19萬人次。

  臺灣觀光部門最新統計顯示,8月赴臺人數有望達到4.6萬人次,再創歷史新高。而新開放城市的個人遊人數,將在9月以後日漸明顯。

  兩岸雙方未來規劃:擴大規模 提升品質

  今年7月18日,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開放滿五週年。兩岸雙方都希望未來赴臺遊能更為便利、擴大規模、提升品質。

  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執行會長杜江6月表示,隨著赴臺遊市場逐步發展,服務品質、安全保障已成為兩岸關注熱點。

  他説,4月25日旅遊法正式出臺,從行業監管角度對提升赴臺遊品質等起到積極推動作用。臺灣旅遊主管部門出臺了“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等多項舉措,希望兩岸業界繼續攜手,共同提升赴臺遊品質,更好地為兩岸民眾謀福祉。

  依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的有關規定,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新增47家出境旅遊組團社為第五批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旅行社,並自8月6日起執行。

  臺灣行政機構今年年初通過的“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在5月1日正式實施。

  從今年4月起,臺灣觀光部門將大陸客團遊客平均每天配額從現行4000人調高到5000人次,個人遊則由現行1000人增加為2000人次,加重自由行比例,提高旅遊品質。

  臺旅會北京辦事處近來全力在大陸行銷“住宿有保障”、“餐食有保障”、“觀光有保障”、“乘車有保障”、“無購物壓力”、“無自費活動”等6大保障措施,強調赴臺旅遊高品質行程。

  此外,臺灣各縣市與大陸最大線上旅遊網站共建旅遊資訊平臺,合作推展品質旅遊及個人遊。臺旅會也積極與大陸各大網路搜尋引擎、購物網站、社群網站、旅遊網站、網路銀行、百貨商場等線上宣傳平臺多方面合作,吸引大陸游客到臺灣各地個人遊。

  大陸居民赴臺手續更便利 個人遊可入臺“一年多簽”

  自7月起,公安部推出往來臺灣手續便利措施。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60周歲(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換發、補發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注申請。

  自8月起,臺灣方面開始實施便利大陸人士入臺的兩項政策:符合條件的赴臺個人遊大陸旅客可申辦入臺證“一年多簽”;大陸文教等優秀專業人才可一年多次入臺。

  臺灣方面規定,赴臺個人遊的大陸游客要“一年多簽”必須符合兩種條件之中的一種:1、最近12個月內曾赴臺個人旅遊2次以上,且無違規情形;2、持有經大陸核發往來臺灣之個人旅遊多次簽。

  臺灣內務部門7月30日修正發佈“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對於大陸優秀教育、藝文及大眾傳播等專業人才赴臺從事專業活動者,增訂可發給一年效期之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之規定,于8月1日生效。

[責任編輯: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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