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舉行例行記者會。答問如下。
問: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在25日記者會上指責中國控制言論自由,你對此有何回應?另外,美國已經決定向臺灣出售“愛國者-3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中國憲法對此有明確規定。中國人民享有廣泛的言論自由,他們對此最有發言權。
中方堅決反對美售臺武器,我們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也是堅定不移的。事實上,中方已多次就美售臺武器問題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我們再次敦促美方充分認清售臺武器問題的高度敏感性和嚴重危害性,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停止售臺武器,以免損害中美合作大局。
問:鋻於近日美國對臺軍售和谷歌事件等,中方如何評價當前的中美關係?
答:過去一年,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美關係保持了穩定發展的勢頭。這一局面來之不易,值得雙方倍加珍惜。一個良好的中美關係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於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我們希望美方與中方一道,認真落實兩國領導人就發展新時期中美關係達成的重要共識,遵照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中美聯合聲明》的原則,加強對話、交流與合作,特別是要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妥善處理敏感問題,以推動中美關係健康穩定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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