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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鑰匙申請流程

2012-05-29 15:10 來源:商務部 字號:       轉發 列印

  1.請用正楷字填寫“電子鑰匙申請表”,表中登錄許可證申領系統的用戶名為大寫的拼音或字母,長度不能超過8位。

  2.簽署責任書。用戶在正式遞交申請之前請仔細閱讀“GFACA企業證書申請責任書”,並在責任書上簽名。

  3.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下列文件交到當地外經貿廳許可證簽發機構,接受審批。

  需提交的文件:

  對外貿易經營資格證書複印件或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複印件

  辦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審批機關將審批通過的申請表傳真給國富安公司。(浙江省、江蘇省、廣東省外經貿廳及汕頭簽證組,寧波外經局審批的用戶,請將審批後的申請表傳真至010-67800318,其他省市用戶請審批機關發至010-65198411或010-65198169)

  5.企業需向北京國富安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有限公司支付電子鑰匙費用。

  (1)費用標準:電子鑰匙的總價款為¥350。由物理Key(¥150.00)和數字證書價格(¥200.00)組成,其中Key為一次性費用,數字證書為年費用,有效期為一年。

  (2)匯款資料:

  賬號:0200059009024509383

  開戶銀行:工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營業室

  單位名稱:北京國富安電子商務安全認證有限公司(務必寫全稱)

  注:若以個人名字彙款,請務必説明匯款公司的全稱。

  6.企業將匯款單傳真到國富安公司(浙江省、江蘇省、廣東省外經貿廳及汕頭簽證組,寧波外經局審批的企業,請傳真至010-67800318,其他省市企業請發至010-65198411或010-65198169)

  7.國富安公司收到審批後的申請表,並確認匯款到帳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證書製作。

  8.國富安公司將製作好的電子鑰匙、安裝使用光碟、發票及電子鑰匙領取確認書三聯單等特快專遞給審批機關,由審批機關通知企業領取。

  9. 企業領取電子鑰匙時須簽署確認書三聯單,企業、審批機關及國富安公司各留一份。

  10.電子鑰匙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如果不按照電子鑰匙更新流程辦理更新,將不能登錄進出口許可證聯網申領系統。具體更新流程請點擊:

  http://www.ec.com.cn/C/jckxkz/index-xk1.htm

  國富安公司聯繫方式:

  傳真號碼:010-65198411

  010-65198169

  技術支援:010-65129145

  客戶服務:010-65129170

  010-65198187

  財務號碼:010-65198173

  更新業務:010-65198199

  010-65129145

  010-65129170

  010-65198187

  010-65198173

  010-65198072

  010- 65198179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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