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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動兩岸教育事業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2012-09-05 06:4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5日北京消息  2008年以來,臺灣學生來大陸求學呈現不斷增加的態勢,教育部港澳臺辦公室負責人日前接受台灣網專訪時表示,希望進一步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合作協議的簽署,促進兩岸教育事業的互惠互利與共同發展,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台灣網:臺生在大陸求學已走過二十多年曆程,當前的狀況如何,未來有什麼新趨勢?

  教育部:臺生大陸求學已走過二十多年曆程,自1985年大陸高校開始向臺灣地區招收本科生以來,截至目前,大陸共有219所高校招收臺灣學生,在大陸就讀的臺生人數已達7346人。

  臺生赴大陸就讀主要通過統一招生考試、免試招生以及單獨命題考試三種方式。其中統一招生考試包括內地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本科生考試(即“聯招考試”)以及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港澳臺地區研究生考試。免試招生起始自2010年,內地高校可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學測”成績免試招收臺灣學生。目前,有8所福建省高校可單獨對臺招生。

  2011年,臺灣地區134所院校首次面向大陸招收學歷生,錄取人數共計976人,目前實際在學人數為928人。我們相信,隨著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的不斷深入發展,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臺灣學生選擇來大陸高校學習深造。

  台灣網:2008年至今,教育部對臺生開出了多項優惠政策,給臺生來大陸就讀創造了好的條件,這些政策的實施産生了怎樣的效果,臺生對此有何反饋?

  教育部:大陸方面一直高度重視大陸高校招收和培養臺生工作,2005年以來,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惠臺政策。“同等收費”政策使在內地高校就讀的臺灣學生按照內地學生標準,實行同等收費。“專項補貼”則由中央財政根據高校招收臺灣學生的實際人數,給予專項補貼;我們還設立了專門的臺灣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率超過30%。        

  在這裡我想特別説一下“放寬免試入學標準”:為進一步方便臺生來大陸學習,教育部自2011年起將大陸高校依據臺灣“學測”成績招收臺生的標準由“頂標級”放寬至“前標級”,在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就讀的臺生標準放寬至“均標級”,這為更多有意到大陸求學的臺灣學子進一步敞開了大門。

  此外,2012年6月,在福建舉辦的海峽論壇上宣佈了“允許臺灣學生申請大陸高校教師資格證”的最新舉措。各項惠臺政策的實施受到島內民眾普遍歡迎,反響良好。  

  台灣網:除了兩岸學生直接交流,大陸也一直積極推動兩岸教育界的交流。這種互動取得了什麼樣的成就,收穫了哪些成果?

  教育部:近年來,教育部緊緊抓住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軌道的契機,利用教育系統規模性、民間性、靈活性等特點,發揮資源優勢,積極開展各項對臺教育交流與合作,持續不斷地擴大兩岸各界,尤其是基層民眾和青少年的交往,讓更多臺灣同胞從中受益,全面構建兩岸教育的“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局面,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兩岸教育領域保持良性互動;二是兩岸高校交流機制建設得以大力推進;三是兩岸教育人員往來的層次與規模不斷提升;四是對臺教育重點交流項目充分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

  台灣網:近兩年來,簽署兩岸文教交流合作協議的呼聲一直很高。如果要簽兩岸文教交流合作協議,您認為協議主要應發揮什麼功效,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兩岸教育交流合作應朝哪個方向發展?

  教育部:兩岸簽署文教交流合作協議一直受到高度重視。2008年12月,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願意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推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邁上範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臺階。”2012年3月,胡錦濤總書記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指出:“應該積極考慮在文化教育領域商簽相關協議,以推動兩岸文教交流機制化向更高水準邁進。”

  我們希望文教交流合作協議能夠立足現在,謀劃長遠,發揮優勢,著眼創新,涵蓋教育領域的全方位和各層次,包括人員往來、學術交流、學歷學位互認等,促進兩岸教育事業的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台灣網記者 李徽 楊麗)

[責任編輯: 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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