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校規惹眾怒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地區社會風氣漸開,但不合時宜的中學校規仍無奇不有,其中以限制男女交往的“禁愛令”為大宗:有學校規定男女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0公分,還有學校實施“檢舉獎勵措施”,學生只要檢舉男女交往的同學,即可記大功一次,甚至可領200元“檢舉獎金”。
除了男女交往,部分學校對學生的服儀的限制也未鬆綁。例如,新北市竹林高中規定女學生裙子短于膝蓋要受罰;新北市秀峰高中還要求學生,若氣溫未達12度以下,就只能穿制服,不能穿個人的保暖外套,加上這幾天冷鋒面襲臺,讓不少學生夜間返家時冷到“皮皮剉(即凍得哆嗦)”。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19日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及臺灣少年權益及福利聯盟舉行記者會。他們指出,就連臺北建中、北一女中及臺中女中等明星學校,都有鉗制學生言論、情感自由等基本人權的校規;而教育部門9月曾答應1個月內全面檢視校規,如今承諾卻跳票。
一名竹林中學徐姓學生透露,學校上周公佈一份“學生生活輔導補充規定”,不僅限制學生的服裝儀容及生活常規,校長還在朝會上鼓勵學生“出賣朋友”,宣佈舉報同學談戀愛者即可記大功、領獎金的“檢舉獎勵措施”,引發師生議論,質疑校方以金錢誘惑學生相互舉發。
秀峰高中的張同學也指出,教官、老師都要求學生通報,檢舉有男女交往的同學,這些規定恐衝擊學生或師生之間的信任關係,讓校園人際關係因此變質。此外,還有學校實施“禁愛連坐法”,基隆時雨中學就規定,不僅男女交往的學生會遭懲處,就連幫忙傳紙條或情書的同學,都會被記小過。
臺少盟更披露,彰化正德高中規定男女同學在校園中距離不得小于100公分,臺灣中南部還有部分學校在教室、走廊等處裝設監視器,除了一般的防盜、維安考慮,還可以用來監控學生言行,令人不知是監獄還是矯正機構。
鄭麗君要求臺當局教育部門應研擬學生權利專章入法,並統一訂定“中學校規基準”,以全面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門表示,目前有20多校回報校規可能有違反“憲法”及人權公約的疑慮,教育部門將在22日開會加以厘清,並在月底前發文請這些學校改進。
[責任編輯:郜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