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古建築刻不容緩,專家:僅靠政府投入遠不夠
中新網北京9月9日電 (張文暉)在歲月的長河中,中國的古建築以中華文化為脈絡,逐漸形成特色的建築體系,並成為中華民族傳承和再創造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隨著近年來城市化、城鎮化的大面積建設,中國傳統建築如何保護利用亟需重視。
保護資金不足問題怎麼解決?建築文化遺産與自然環境、城市建設、房地産開發以及經濟發展的關係又該如何處理?8日在京舉辦的2018中國古建築國際論壇上在尋找上述問題的答案。
談及古建築保護,常常會有人認為,既然文物要保護,隔離人群,封閉保護就可以了。但實際上,“適當地利用古建築開展文化旅遊活動,應該是大有可為的。保護也在於使用,完全不用也不利於古建築的保護。”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沈遲在會上説。
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就以故宮博物館的大戲樓舉例,“在開放大戲樓前,一直有人質疑:100多年都沒有使用,300年的戲樓還能再演戲嗎?但其實,這些木結構的古建築,越經常維修越健康,越放置,越糟朽得快。”
同時,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司原副司長高舜禮表示,實際在現實的生活中,旅遊開發對古建築的破壞,遠遠趕不上經濟社會發展對古建築造成的傷害那麼普及。
城鎮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更是實現富民強市的必然選擇。在此過程中應該如何協調推進城鎮化與保護古建築的關係?上海文史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原副局長祝君波認為,古建築保護和城市發展産生矛盾的情況下,原地保護是最高境界,但是異地保護也是值得研究,值得提倡的一種方法。因為現代的科技可以使異地保護得到很好的體現,上海就有幾棟建築是完整的平移。
但古建築的保護所需資金規模巨大,僅僅依靠政府來源是遠遠不夠的。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文化部原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原局長勵小捷就表示,目前傳統村落的保護就面臨著保護資金嚴重不足的困境。“目前真正能夠修到文物本體上的資金尚無落實,當然也有地方通過商業開發的渠道,讓商業資本進入搞民宿、整體的租賃,但是面上的資金並沒有形成一種穩定的機制和渠道。”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古建築保護、修復和活化,需要全社會力量的參與和支援,社會各界才是積極參與的主體。勵小捷認為,像傳統村落的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光靠政府和産權人個人是達不到目的的,這就需要引進社會資本,引進市場機制。但同時也要有所底線,在開發修復文物的同時,要遵守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比如整體性保護,真實性保護等。
此外,對於古建築保護,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産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況偉大還提出五點建議。一是公共産品的特徵是政府要參與,並且支援古建築的投融資,政府應該設立專門的專項資金,或者是政策性銀行。同時,要減免稅收,並且提供低息貸款,政府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是明確古建築産權,進行産權制度改革。適當地使所有權和經營權,或者使用權分離,積極培育古建築市場的主體,健全投融資的主體,能夠産融結合;
三是基於規模比較小、比較分散的特徵,對大型古建築群,可以通過上市、發行債券,或者是收入質押等方式進行融資;
四是健全古建築的投融資的擔保和保險體系,實現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擔保和保險的制度;
五是基於需求的不確定性和投資的風險,加強古建築市場金融監管,防止古建築收入流向非古建築行業,要防止古建築的過度開發和過度地商業化,降低投融資的風險。(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