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安吉】安吉縣出臺措施深化安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

2019年09月26日 16:34:00來源:台灣網

日前,浙江省安吉縣為進一步深化安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提高全縣涉臺事務的服務水準和管理效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安吉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安吉居民同等待遇,讓臺企臺胞更好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提出了若干意見。具體如下:

一、關於經濟交流合作方面 

(一)全面貫徹落實國臺辦關於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12條同等待遇和惠臺措施76條的規定,促進臺資企業在安吉更好更快發展。

(二)建立健全鼓勵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和自主創新「1234」舉措:

1.享受政策支援。臺資企業享受《安吉縣工業經濟政策》(以當年度修訂發佈的口徑為準)所規定的稅費、資金、用地等支援,臺資企業可根據有關規定,享受本縣扶持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經營發展的有關待遇。

2.「兩優先」原則:

優先保障土地供給。對臺商投資高端裝備製造、半導體科技、綠色能源和材料、現代農業和休閒旅遊等領域的重大工業項目和重大商貿項目,認定為市級「大好高」項目的,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等別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優先提供金融扶持。在安吉農商行每年建立3億元(人民幣)額度臺企專項授信,對資信良好、行業領先、産銷正常的臺企優化授信流程,加強授信支援,併為臺企及臺灣同胞開通結算、結售匯快速通道。

3.推行三項鼓勵政策:

鼓勵自主創新。鼓勵臺企研發和創新,臺企建立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獎勵10萬元,1年後考核成效明顯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建立省級站的除享受省獎勵外,縣配套獎勵10萬元。對臺企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

鼓勵做大做強。支援重點臺資企業以資本、技術、品牌為紐帶,積極開展同業兼併、重組和聯合,發展成為上下游一體化的龍頭企業。鼓勵臺資企業做大總部經濟,對引進市場前景廣闊、規模明顯並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的總部企業實施「一企一策」激勵。鼓勵臺企掛牌上市,相關獎勵政策按照《安吉縣關於鼓勵企業赴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的若干意見》(安政辦函〔2015〕4號)執行。

鼓勵人才引進。鼓勵臺資企業建立人才工作站,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入選國家或省「千人計劃」的,縣財政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全職引進國家、省級「外專千人」專家,給予企業50萬元、30萬元獎勵。縣臺辦、人力社保局在每年大型人力資源招聘會上設立臺資企業招聘專區,免費提供席位。

4.建立「四專」服務平臺:

專門服務機構。建立臺企服務機構,縣級設在臺辦,由臺辦主任擔任負責人。鄉鎮設在經濟發展辦,由平臺行政一把手擔任負責人。

專門服務人員。對臺企均配備專人跟蹤服務和對接協調,開展經常性走訪服務。根據臺企需求,臺辦提供專職代辦員全程免費代辦服務,把「最多跑一次」減少到跑零次。

專門熱線電話。設立24小時接聽手機,接受臺企項目引進、審批、落地、開工、建設、生産、生活等過程中的投訴、建議和意見,全程跟蹤服務。

專門律師服務。建立臺企律師服務團,成員由臺辦、司法局、律師等組成,巡迴開展免費的法律諮詢、培訓工作,參與化解臺企經營糾紛和協助處理其他涉臺事務。

二、在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方面 

(一)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國臺辦關於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19條同等待遇和惠臺措施76條的規定,為臺灣同胞提供更多便利、更優服務。

(二)按照「自願參加、同樣標準、同等享受」原則,建立健全服務台胞十項規範:

1.臺胞子女在安吉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工作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並創造條件給予適當照顧。設立臺灣學生助學金,接受社會捐贈,幫助家庭條件困難的在校臺灣中小學生完成學業。

2.鼓勵臺灣高層次人才來安吉創新創業,人才入選「南太湖精英計劃」領軍型創業團隊的,分別給予100-600萬元的啟動資金;入選創新團隊的給予100-600萬元創新資助資金;入選「美麗英才計劃」項目的給予100-600萬元創業啟動獎勵扶持,特別優秀的項目,可一事一議。

3.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崗位吸引臺灣學生實習見習,並參照《安吉縣進一步優化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18〕9號),給予臺灣學生每月1000-1200元的實習見習補貼(限6個月)。對邀請來安參加招聘交流活動的畢業年度臺灣在校大學生,按照1500元/人次的標準給予交通補貼。對來安吉創業或企業引進的臺灣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安吉首次購房,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最高35萬元的購房補貼。

4.臺灣大學生到我縣六大重點産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年2500元的就業補貼,到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補貼標準可提高到每年1萬元,就業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5.臺灣同胞在安吉定點機構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培訓補貼。對參加中高端創業培訓項目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3000元。

6.建立臺胞就醫「綠色通道」。在縣人民醫院、中醫院、計生婦保院、第三人民醫院設置臺胞臺商就醫「綠色通道」,提供專人導醫服務,併為常住安吉6個月以上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臺胞臺商出現急診、重危症、突發意外事件時,實行先救治、後辦理手續。

7.臺灣同胞可以在安吉所有合法經營的賓館、酒店、農家樂、民宿等登記住宿。全縣各公共文化場館免費向臺灣同胞開放,購買各旅遊景點門票享受安吉本地戶籍同等折扣。

8.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可申請到安吉定居和在安吉購買商品房,縣臺辦協助辦理。

9.長期在安吉生活的特困臺灣同胞入住養老機構的,參照安吉特困老人給予特定服務物件補貼,亡故後減免基本喪葬服務費用。

10.建立臺灣同胞網上服務e平臺,設置「安吉臺胞」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群,動態提供臺企科技創新工作政策和針對臺胞提供政府資訊諮詢視窗。

三、其他 

(一)本意見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為準。

(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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