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2008年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2008-02-07 11:01 來源:瑞金市臺辦 字號:     轉發 列印

   1、招商資訊獎。引進固定資産投入5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或註冊資金2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項目,項目落戶後,給予項目引薦人資訊獎(稅後獎勵)。每引進固定資産投入5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或註冊200萬美元(現匯進資達到註冊資本的30%)的外資項目,獎勵2000元,以此類推計算獎勵金額。如購地辦廠項目,獎金在項目註冊後兌現一半,在投産後全部兌現;如租賃廠房的,獎金在項目註冊並投産後一次性兌現。


   2、代理招商獎。凡2008年以後由社會力量引進的工業項目,經工商註冊登記並建成投産後,三年內由市財政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個人(稅後獎勵);單個項目當年固定資産實際進資501--1000萬元的獎勵3萬元;1001--2000萬元的獎勵5萬元;2001--3000萬元的獎勵7萬元;3001--5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引進5001萬元以上獎勵12萬元。(同一項目進資可分三年兌獎,但不重復計算已評獎的進資)。


   3、社會力量招商突出貢獻獎。對招商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每人獎金2000元(稅後獎勵);對符合幹部任用條件的經組織人事部門考察考核後予以提拔重用。


   4、鄉鎮、部門(單位)招商稅收獎。對鄉鎮、部門(單位)引進的項目,除給予個人代理招商獎外,自該項目納稅年度起,前三年按其稅收地方所得部分60%、第四年起按10%的標準獎勵給引進鄉鎮、部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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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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