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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通過19項共同建議

2013-10-27 16:2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7日南寧消息 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27日下午通過共同建議,全文如下:

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共同建議

(2013年10月27日)

  由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的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于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廣西南寧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和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出席論壇並致詞。國共兩黨有關方面負責人,其他黨派代表,兩岸經濟界、科技界、文化界、教育界等方面人士和專家學者約350人出席。兩岸有關部門主管人士作為特邀嘉賓和特邀專家出席論壇。

  與會人士聚焦本屆論壇“擴大交流合作,共同振興中華”的主題,就推進兩岸經濟科技合作、加強文化産業合作、深化教育交流合作三項議題,展開深入討論。會議認為,自去年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以來,兩岸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形成更多共識,政治互信得到增強,各領域交流基礎更加堅實,合作不斷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保持良好趨勢。新形勢下,兩岸應繼續擴大深化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優勢整合,提升應對外部挑戰的競爭力,實現共同發展與繁榮,造福兩岸同胞,攜手致力實現民族振興。與會各界人士經過充分交流研討,提出以下共同建議:

  1、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議商談和落實,加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實施。繼續推進兩岸貨物貿易、爭端解決協議商談,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貿易投資環境,爭取早日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

  2、鼓勵和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産業合作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與臺灣自由經濟示範區開展廣泛合作,相互借鑒,融合發展。

  3、兩岸應共同面對國際經濟形勢深刻變化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在密切兩岸經濟合作基礎上,探討和協商同亞太區域經濟整合進程相銜接的適當方式和可行途徑,提升兩岸經濟實力及全球競爭力。

  4、著力加強兩岸産業合作。進一步發揮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及其産業合作工作小組作用。加強規劃協調,促進建立兩岸産業規劃對接機制和産業政策協調機制,共同制訂相關産業技術規範與標準。建構垂直和水準分工並行的兩岸産業分工合作體系。

  5、推動加強兩岸企業合作。引導兩岸企業相互參股、合作研發,建立合作新模式。支援兩岸企業家通過各種交流平臺加強相互合作。

  6、深化兩岸金融合作。完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機制和貨幣清算機制,進一步相互開放金融市場,合作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穩定。支援兩岸金融機構相互參股、互設機構,加強理論研究、資訊、業務、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開發消費金融、財富管理、物流金融等新産品新業務。

  7、進一步深化兩岸農業合作。支援兩岸農業交流合作,推動兩岸農業合作制度化。進一步擴大兩岸農産品貿易,加強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為兩岸農産品進出口設立便捷通道。推進兩岸農業新品種、新産品研發和新技術交流合作,共同提高農業科技水準,提升國際競爭力。

  8、統籌規劃、大力推動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儘快研究商簽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協議,實現科技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推動兩岸科技界建立更緊密和穩定的合作關係,更好地發揮兩岸科技互補優勢,共同提高科技發展水準。

  9、研究加強兩岸科技合作的平臺建設,為科技合作創造更好條件。加強兩岸科技研究發展機構的交流,鼓勵共同建立研發中心。推動建立兩岸高新園區交流合作機制,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兩岸文化科技創新交流,推動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援兩岸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加強合作,共同為兩岸科技産業發展和企業轉型升級服務。

  10、加強兩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及環保科技、生物科技合作,促進相關産業共同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鼓勵兩岸就能源需求研究合作開發和相互支援的途徑。發揮兩岸可再生能源産業鏈上的互補效果及國際競爭優勢,強化合作,提升效益。

  11、進一步完善兩岸旅遊交流合作機制,提升和豐富兩岸旅遊交流合作平臺功能與內涵。推動兩岸旅遊業逐步實現産業化合作,重點開展旅遊投資、金融服務、智慧旅遊等合作。擴大旅遊交流規模,提升旅遊服務品質,保障兩岸民眾旅遊消費權益,創造更佳旅遊環境。

  12、繼續落實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加強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整合發揮兩岸醫藥品研發優勢,因應兩岸公共衛生及醫藥需求,按照醫藥品安全管理公認標準確定的原則,合作推動雙方技術標準及規範的協調性,以提升醫藥品的安全、有效性。鼓勵兩岸合作試點醫院開發“遠距醫療”和“健康雲”,提高兩岸醫療服務水準。

  13、持續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化、機制化。研究商簽文化交流協議以及文化産業、出版交流、文物交流等文化領域相關協議。繼續營造有利於兩岸文化交流的政策環境,進一步調整妨礙兩岸文化交流的限制性規定。

  14、深化兩岸文化産業交流合作,提高兩岸在文化、創意領域交流的規模與品質。擴大兩岸文化産業人才交流,加強兩岸高校合作開展文化産業學科建設,共同培育文創人才。促進兩岸文化企業合作,支援舉辦兩岸文化産業博覽會及相關論壇。合作建立兩岸創意城市網路及文化生活創新促進平臺。

  15、促進兩岸影視交流合作,加強制度化建設。拓寬兩岸廣電媒體交流合作渠道。繼續支援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加強兩岸影視演職人員及創作人才雙向交流。

  16、加強兩岸出版交流與合作。推動建立出版交流合作機制,積極擴大出版物貿易和版權貿易。持續推動傳統出版合作,加強動漫、網遊、數字出版、手機出版等新興業態合作。進一步落實與完善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共同維護兩岸出版市場秩序,保障業者權益。加強兩岸新聞出版産品開發、華文出版物國際行銷渠道建設、新聞出版國際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中華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17、提升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制度化水準,研究商簽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推動兩岸全面實現學歷互認,擴大交換學生及高等教育專業師資交流,審慎探討發展兩岸雙聯學制與開放大陸學位生參加臺灣技術士技能檢定。鼓勵兩岸搭建更多教育交流平臺,建設兩岸同源大學聯盟。支援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辦學,加強兩岸學生服務平臺功能,為學生就學、就業提供更多方便。

  18、共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合作,推動傳統文化與精神的教育工作。鼓勵兩岸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中華傳統文化教學研討及師資培訓。鼓勵兩岸合作編寫國學教育書籍。支援舉辦以中華傳統文化教育為主題的兩岸青少年交流活動。

  19、結合兩岸産學研資源,合作創建青年創新創業機構。鼓勵兩岸青年開展創新創業交流,舉辦競賽活動。推動兩岸青年創業團體互訪,建構兩岸青年創新創業交流平臺,加強培育人才,形成創新創業社群聚落。鼓勵兩岸青年創辦新興産業新創公司,共同參與國際競爭。

[責任編輯:孟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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