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12:37 來源:台灣網 字號:小 中 大 轉發 列印
太昊伏羲氏是古史傳説時代的三皇之一,約為距今7 500年前的氏族首領。其氏族部落延續兩三千年,代係甚多,處在中華文明起源階段。其文化與中華文化尤其是現代文化有什麼關係,或其代表的文明因素與中國文明尤其是現代文明有什麼關係,都值得深思和研究。我自感才疏,不敢對如此大的課題發表什麼見解,僅就學習心得談一些看法,以求教于方家和同仁。
一、關於文化與文明的定義
我們出生在新中國成立前、上學在新中國成立後的人,一上小學,鄉親們就説是學文化,初知文化就是識字。再稍大,又知老師們都是文化人(即有知識或有學問之人)。上中學、大學後,知歷史課本中的“文化”,是指當時的學校教育、古典文集等,還知道考古學説的“文化”(舊石器、新石器時代文化,夏商周、秦漢考古文化等),沒有仔細研究過到底什麼是“文化”。
(一)難以準確定義的文化
西方、東方談論文化,是20世紀的一個話題。拉丁文的“文化”一詞含義甚多,來自該文的英、法、德文之“文化”,定義多達200余種。啟良《中國文明史》雲:“20世紀是一個最喜歡談論文化的世紀。西方人談,中國人也談;學者們談,平民百姓也談。似乎不談論文化,就是一個沒文化的人。西方人談論文化,掀起興頭的是因為文化人類學的興起。他們將新發現的形形色色的原始部落的生活樣式和風俗習慣,統稱為‘文化’,並且將‘文化’作為基本概念而比較人類歷史的民族差別。”“西方人熱心於原始文化,陶醉於原始人的粗野天趣、神秘怪誕的文化風格之中。”其含義近似中國新石器時代仰韶、龍山文化時期的“氏族部落文化”。中國人談論文化是為了救亡啟蒙,主張學習西方的先進科學,強我中華。啟良:《中國文明史》,花城出版社2000年版,第21頁。
中國的“文”與“化”二字,初始並不連用。《説文解字》釋:“文,錯畫也”,即文字之義;“化,教行也”,即教化之義。西周時“文化”指倫理道德,漢代時指文治教化。今日談的“文化”含義甚廣,梁漱溟先生説:“文化之義,應在經濟、政治乃至一切無所不包。”熊鐵基《漢唐文化史》雲:“文化有多種多樣的解釋。但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幾個大方面是可以肯定的,它們又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這有機整體的運動、發展歷程就是文化史。”熊鐵基:《漢唐文化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他在《秦漢文化志》“導言”中又説:“文化所應該包含的內容,由於對文化的理解和定義不同,各有各的看法:有的主張廣義的文化,物質、精神以及兩者之間的東西無所不包,在某種意義上説,一般所謂‘通史’也可叫做‘文化史’;有的主張狹義的文化,但又有側重方面的不同。”熊鐵基:《秦漢文化志?導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王煒民主編《中華文明史》雲:“在理論研究中,文化也至少有三種含義:一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二是專指精神文明,即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會組織、風俗習慣、學術思想、宗教信仰、文學藝術等;三是指社會生活中和政治、經濟並列的文化類而言。”王煒民:《中華文明史》,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在對“文化”定義難以説清的複雜問題面前,我們從已出版的中國或地方文化史書籍內容看,以人類創造的物質、精神、制度文化作為“文化”的定義比較妥當。
(二)文明的定義和內涵
20世紀80年代後,不僅“文化”成為熱門話題,而且“文明”也成為了熱門話題。《中國文明史》的各種版本陸續出版,《世界文明史》的各種版本也相繼問世,報刊宣傳與各國領導人在講話中也常使用“文明”一詞。
古代文獻《易經?乾卦》説的“天下文明”,是文采光明之義。西周的“文明”一詞,與“文化”一詞的含義相同,漢代的“文明”與“文化”之含義也一樣,即分別指“倫理道德”“文治教化。”
馬列主義的“文明”理論和定義,是指社會形態,是與人類的“野蠻時代”相對而言的。
《辭海》釋:“文明時代,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使用的一個術語。指繼蒙昧時代、野蠻時代之後的人類社會發展的第三個時期,以文字的發明和使用為其始點。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援用此語並增其含義,指隨著勞動分工與生産領域的擴大,出現真正工業與藝術的時期。人類進入文明時代,大體上也就是階級社會的開始。”這就是馬列主義史學家所説的財産私有、階級産生及國家出現的社會,常稱“文明”或“社會文明”。
中國文明史,相繼有從商代甲骨文開始(即有文字的3 600年前)之説,有從夏代開始(4 070年前)之説,有從黃帝開始(5 000年前)之説。改革開放後,根據考古新發現和對三皇五帝的研究,又相繼有從炎帝開始(6 000年前)之説,有從華胥氏開始(8 000多年前)之説,還有從10 000年前開始之説。
史學界多認為中國或中華文明是從夏朝建立(西元前2070年)至今,其他之説實際上包括夏朝前的“文明起源、發展階段”,見之報刊對外宣傳時一般都使用“中國五千年文明史”或“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術語。學術論文或著作,則各執己見、説法不一,似乎有爭世界第一文明之傾向。目前出版的《中國文明史》,一般都是從傳説時代(文明起源)開始撰寫的,內容的偏重卻不相同。
二、太昊伏羲氏創造的文化
三皇之一的太昊伏羲氏,是中華始祖母華胥氏與三皇之一的燧人氏之子(兩個氏族首領通婚派生出伏羲氏族之義),本人和氏族創造了許多文化。
(一)教民打獵、捕魚和飼養牲畜
太昊與伏羲氏的合為一人,是秦漢時期整合的。《周易?係辭下》雲:“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漢書?律曆志》雲:“作罟以佃漁,取犧牲。”《潛夫論?五德志》雲:“結繩為網以漁。”《世本》雲:“伏犧臣芒氏作羅,芒作網。”譙周《古史考》雲:“伏羲氏作網。”《屍子》雲:“宓犧氏之世,天下多獸,教民以獵。”葛洪《抱朴子》雲:“太昊師蜘蛛而結網。”《補史記?三皇本紀》雲:“結網罟以教佃漁,故曰宓犧氏。”《綱鑒易知錄》(譯文)雲:“人類剛剛出現的時候,跟禽獸沒有差別,只知道有母親而不知道自己的父親,只知道求愛而不懂得其中的禮法。躺臥則發的聲音,起身則吁吁嘆息。饑餓時就去尋找食物,吃飽後就扔掉剩餘的東西,連毛帶血地生食鳥獸之肉並且穿著獸皮。太首創捕鳥獸和魚的網,用來獵獸和捕魚,以供給百姓食用,所以稱做伏羲氏。飼養牲畜,用來充實廚房,所以稱做庖犧氏。”吳乘權編撰,管成學主編:《綱鑒易知錄》,紅旗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頁。
《路史?後紀一》載:伏羲“豢養犧牲,服牛乘馬,草皮蒙,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而下服度”。林漢達《中華上下五千年》釋曰:“不知過了多長的時間,人們開始用繩子結網,用網去打獵,還發明瞭弓箭,這比光用木棒、石器打獵要強得多。不但平地上的走獸,就是天空上的飛鳥、水裏的遊魚,都可以射殺、捕捉起來。捕來的鳥獸,多半是活的,一時吃不完還可以留著、養著,留到下次吃。這樣,人們又學會了飼養。這種結網、打獵、養牲口的活,都是人們在勞動中共同積累起來的經驗。傳説中卻説發明這事的人是‘伏羲氏’,或者叫‘庖犧氏’。”林漢達:《中華上下五千年》,瀋陽出版社1998年版,第6頁。於是,便被一些學者稱其為是漁獵經濟時代的代表人物。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先秦卷》雲:“作網罟,是漁獵經濟的標誌。”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先秦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4、35頁。“伏羲、女媧的傳説,反映著人類社會的一個很古老時代。”伏羲約為7 500年前的氏族首領,當時已有農業,只是漁獵經濟為主而已。
(二)發明生活用具和衣服
桓譚《新論》雲:“宓犧之制仵臼萬民以濟。”仵臼,是一種加工糧食的石臼、木杵工具,方便了先民的生活。《河圖挺佐輔》雲:“伏羲禪于伯牛,鑽木取火。”是説伏羲氏繼承了燧人氏鑽木取火的經驗,進一步改進和發展了取火的方法。《路史?後紀五》羅蘋注引《皇圖要覽》雲:“伏羲化蠶。”《路史?後紀一》羅蘋注引《白氏六貼》雲:“伏羲作布。”《白虎通?號篇》雲:伏羲“衣皮革”。即伏羲氏已發明瞭養蠶、麻布和獸皮衣服。《孔從子?連從子下》載:“伏羲始嘗草木可食者,一日而遇七十毒,然後五穀乃形。”《太平禦覽》卷七二一引《帝王世紀》雲:伏羲“嘗味百藥,而制九針,以拯天枉焉”。即伏羲氏發明瞭醫藥,減少了先民的疾病。為了方便先民的貨物交換,伏羲還發明瞭銅幣。《路史?後世一》雲:伏羲“聚天下之銅,仰觀俯視,以為棘幣,好圓法天,肉方法天,以益輕重,以通有亡”。考古資料也證實在7 000年前已有紅銅。
(三)畫八卦等理順社會秩序
《周易?係辭下》雲:“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論衡?齊世》雲:“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於於,群居聚處,知其母不知其父。至宓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能通欲恐怯,強欲淩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禮緯?含文嘉》雲:“伏犧德洽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龜書,伏羲乃則象作《易》。”《屍子》雲:“伏羲始畫八卦,別八節,而化天下。”《易?乾鑿度》雲:“方上古之時,人民無別,群物無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於是伏羲乃仰觀象于天,俯法于地,中觀萬物之宜,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白虎通》雲:“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後,臥之,起之吁吁,饑即求食,飽即棄余,茹毛飲血,而衣皮韋。於是伏羲仰觀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畫八卦以治天下,天下伏而化之,故謂之伏羲也。”這些記載都充分説明在母系氏族社會的初期,社會秩序、禮儀還未建立起來,伏羲為了使民有秩序地生活,便畫八卦予以治理。八卦從何而來呢?《宋書?符瑞志》雲:“受龍圖,畫八卦,所謂河出圖者也。”《史記?太史公自序》雲:“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古今圖書整合?職方典》卷三八九載:“上古伏羲時,龍馬負圖出河,其圖之數,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伏羲則之,以畫八卦。”簡而言之,伏羲就是用八卦中的“乾”符號代表天,“坤”符號代表地,“坎”符號代表水,“離”符號代表火,“艮”符號代表山,“震”符號代表澤。這八種符號包括了天地萬物的種種情況,人民就拿它來記載生活中發生的各種事情。明代李贄《史綱評要》卷一《伏羲氏》雲:“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於是仰觀象于天,俯觀法于地,中觀萬物於人,始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有四。”《綱鑒易知錄》(譯文)雲:“太昊的德行符合天地的要求,天用飛禽走獸的錯雜花紋相應和,地用瑞馬從黃河中背圖而出相應和。在這時,太昊仰首觀察天象,俯首觀察地法,在天地之間則觀察萬物各得其所的道理,開始製作八卦。每一卦有三爻,利用三爻把它們重疊起來形成六十四卦,以會通天地萬物之神明的美德。”其中的易、八卦,經過歷代的完善,已成為現代預測的哲學。
伏羲氏配合畫八卦,還發明瞭結繩記事和文字。《文子》記載伏羲氏“枕石寢繩”。《綱鑒易知錄》雲(譯文):伏羲氏“創造文字,用來代替結繩記事的辦法。造字的辦法有六種:一是象形;二是假借;三是指事;四是會意;五是轉注;六是諧聲。這樣,天下的道理都用文字來表現,天下的文字都在六種造字規則之中”。
伏羲氏為使先民按氣候變化生活和勞作,還創造了用甲子記載歲時的日曆,確定春夏秋冬四個季節。《管子?輕重戊》雲:“ 戲作,造六,以迎陰陽,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歷書序》曰:“伏羲氏推策作甲子。”《周髀算經》雲:“伏羲作歷度。”《通鑒外紀》雲:“伏羲在位百一十年始有甲歷五運,伏羲紀陽氣之初為律法,建五氣,立五常,定五行,有甲歷五運。”《綱鑒易知錄》(譯文)雲:“伏羲命昊英作甲歷,定四時。由甲寅開始,天干地支相配合成為十二辰,用六十甲子來表示自然規律就圓滿了。年用干支來記載,那麼年代就不會混亂,月用干支來記載,那麼四時就不會改變,晝夜用干支來記載,那麼人們就知道時間的進度,東西南北用干支來記載,那麼就不會迷失方向。”這種干支記時法經屢次改進,已成為我國沿用四千多年的農曆。
(四)定婚姻與興禮樂
1定婚姻
相傳伏羲以前,男女婚配處於雜亂階段,沒有什麼形式和禮儀。《獨異志》卷下載:“昔宇宙初開之時,只有女媧兄妹二人在崑崙山(今甘肅祁連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其妹上崑崙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于煙即合, 其妹即來就兄。”伏羲、女媧兄妹生在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在崑崙山結為夫妻是可信的。伏羲覺得雖是天意,但不合乎人倫,於是從此後,便禁止兄妹結婚。
伏羲氏在畫八卦等後,又對男婚女嫁制定了形式和禮儀。譙周《古史考》雲:“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儀禮?七婚禮》雲:“納徵,玄熏,束帛,儷皮。”鄭玄注:“徵,成也。使者納幣以成昏禮,用玄熏者,象陰陽備束帛十端也。《周禮》曰:凡嫁子娶妻,人幣純帛無過五兩。儷,兩也。執束帛以致命,兩皮為庭實。皮,鹿皮。”《白虎通?德論》載:“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於是伏羲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陸賈《新語》雲:“民始知有父子之親”,“夫婦之道,長幼之序”。《帝王世紀》亦云伏羲氏“作嫁娶之禮”。《綱鑒易知錄》(譯文) 雲:“在遠古,男女之間沒有區別,太昊開始制定男婚女嫁的禮法,用成對的鹿皮作為定婚的禮物。考定姓氏關係,由媒人溝通男女雙方,這樣做是為了推重人與人關係的大道理以及行為準則,那麼老百姓才不輕褻。”這些記載基本上是可信的,但説伏羲氏時代先民已知其父,則不是可信的。因為從考古和民族調查資料證實,母系氏族社會的婚姻是以“母親”之姓為姓的,氏族或部落長為有血緣關係的老祖母擔任。
2興禮樂
《世本·作篇》雲:“宓戲作瑟,八尺二寸,四十五弦。”又雲:“庖犧氏作瑟,五十弦。瑟,潔也,使人清潔於心,淳一于行。”《廣雅·釋樂》雲:“伏羲氏瑟長七尺二寸,上有二十七弦。”《帝王世紀》曰:“太昊帝庖犧氏”,“作瑟三十六弦”。《補史記·三皇本紀》雲:“宓犧作瑟,四十五弦。”這都是説,伏羲氏發明瞭琴、瑟樂器,使先民可以娛樂。《楚辭·大招》記載:“伏戲《駕辯》,楚《勞商》只。”王逸注曰:“伏戲,古王者也。始作瑟。《駕辯》之典,楚人因之,作《勞商》之歌皆要妙之音,可樂聽也。”
《拾遺記》雲:“庖犧氏灼土為塤。”《孝經注疏》雲:“移風易俗,莫善於樂。”《隋書?音樂志》雲:“伏羲有網罟之咏。”《綱鑒易知錄》(譯文)雲:“太昊創作了最早的音樂,高唱《扶徠》之歌,吟咏打獵捕魚,來安定天下的百姓,命名為《立基》之歌。砍削桐木做琴身,搓捻絲線做琴弦。琴有二十七根弦,把它命名為離徽,用來溝通神人的加惠,用來協調天人之間的關係。捆紮桑木做成三十六根的瑟,用來修養身心,培養品性,返回到未受世俗影響的本性,音樂從此興起了。”
《路史·後紀一》雲:伏羲氏“禮義文物,于茲始作,去巢穴之居,變茹腥之食,立禮教以導文,造干戈以飾武,絲桑為瑟,均土為塤,禮樂於是興矣”。由此我們可知,我國的琴、塤等樂器在距今六七千年以前就有了,太昊伏羲氏則是創造發明的第一人。他還創作了《駕辯》《立基》等樂曲。
禮樂的興起,説明當時的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先民也逐漸從愚昧走向“禮教以導文”的開明階段。
《史記·封禪書》引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禪梁父者十;十二家,而夷吾所記者十有二焉。昔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宓羲封泰山,禪云云”。伏羲行禪泰山之禮,是在他東遷于陳(今河南淮陽)之後的事。《鞏縣誌》載:縣河洛鎮洛水入黃河處稱“洛口”,有伏羲臺,傳為伏羲舉行祭天之禮處。
(五)用龍稱呼官位
相傳的伏羲氏之創造發明,都是從古至伏羲的勞動人民所為,人們都把這些歸功於尊奉的祖先伏羲身上。這一方面是反映了先民對部落首領伏羲的尊重;另一方面則是反映了伏羲氏在賢人輔佐下對先民的成果進行了總結和再創造,為社會從漁獵經濟為主向以農業為主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潛夫論·五德志》雲:伏羲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三墳》雲:伏羲氏“命臣飛龍氏造六書,命臣潛龍氏作甲歷。伏制犧牛,冶金成器,教
民炮食。易九頭為九牧,因尊為禮儀。因龍出而紀官,因風來而作樂。命降龍氏倡率萬民。命水龍氏平治水土。命火龍氏炮治器用。因居方而置城廓,天下之民,號曰天皇。太昊伏羲有庖升龍氏,本通姓氏之後”。此載中的飛龍氏(即十紀中的朱襄氏)、潛龍氏(即昊英氏)、降龍氏、水龍氏、火龍氏、升龍氏等人,既是伏羲部落的管理人員,又是輔佐伏羲創造發明的人。
《綱鑒易知錄》(譯文)記載得最為完整:“太昊的時候,有龍馬從黃河裏背負瑞圖出來,就依照這件事給官命名,開始用龍稱呼官位,叫做龍師。任命朱襄為飛龍氏,創造文字;昊英為潛龍氏,創造甲子記載歲時的日曆;大庭為居龍氏,建築房屋;混沌為降龍氏,驅除百姓的禍害;陰康為土龍氏,治理田園土地;栗陸為水龍氏,培植繁衍花草樹木,疏導河流。又任命五種官職:春官為春龍氏,又稱做蒼龍;夏官為赤龍氏;秋官為白龍氏;冬官為黑龍氏;中官為黃龍氏。在這時共工是上相,伯皇是下相,朱襄、昊英常位於左右,栗陸居於北方,赫胥(即華胥後裔)居於南方,昆連居於西方,葛天居於東方,陰康居於下位,他們分別治理天下,政事與教化十分和諧安定。”
太昊伏羲氏堪稱為遠古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第一位聖“皇”。唐代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雲:“太庖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生。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於是始制嫁娶,以儷皮為禮。結網罟以教佃漁,故曰宓犧氏。養犧以庖廚,故曰庖犧。有龍瑞,以龍紀官,號曰龍師。作三十五弦之瑟,木德王,注春令。故《易》稱帝出乎震,《月令》‘孟春,其地大謐’是也。”由於伏羲氏的上述種種功績,六七千年來便一直受到人民的無比推崇和讚譽。被中華民族當做如同華胥、有巢、燧人一樣的祖先、神明來祭祀。範文瀾《中國通史》曰:“居住在東方的人統統被稱為‘夷族’。大(音號)是其中一族的著名酋長。太姓風,神話裏説他人頭蛇身(一説龍身),可能是蛇(或龍)為圖騰的一族。陳(河南淮陽縣),相傳是‘太之墟’。春秋時期,山東還有任、宿、須句(音勾)、顓臾四個小國,説是太昊的後裔。相傳伏羲畫八卦。按伏羲與向來被當做同一個人的名號,事實上伏羲是指遠古開始有畜牧業的一個時代,太昊則可能實有其人。”範文瀾:《中國通史》第1冊,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4頁。此論甚確,伏羲確是人,而不是神。田繼周雲:“伏羲和女媧的傳説,所反映的時代特徵,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的階段,是漁獵還佔重要地位而又出現了初期農業的經濟形態。”田繼周:《先秦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100頁。
三、伏羲文化是中華文化之根
馬列主義唯物史觀認為:勞動使古猿在漫長時期內變為人,有了人也就有了歷史。我國的歷史是由猿人、古人、新人(現代人)創造的。到了母系氏族社會發展階段,出現了氏族首領的代表人物,先後代表和反映了不同時代的社會狀況。華胥、有巢、燧人等反映了漁獵經濟時代的狀況。太昊伏羲氏則反映了漁獵和原始農業出現的時代,與其世代子孫在以前先民創造的文化基礎上,又創造了具有文明因素的豐富文化,成為中華文化(或中國文明)的先河。江河有源,大樹有根,我們不能數典忘祖。
(一)中華物質文化的基礎
《辭海》雲:“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現實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列寧選集》第2卷第128頁指出:“世界的本質是物質的,在統一的物質世界中包含著無限多樣的物質形態。意識是物質高度發展的産物。
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世界就是無限的永遠運動的物質總體,時間和空間則是運動著的物質的存在形式。自然界和社會的一切現象,都是運動著的物質的各種不同表現形態。”在天地萬物的客觀物質世界中,人類由適應、利用到改造、創造,不斷改善和豐富物質生存條件,即物質文明。通常説的衣、食、住、行、用等生存資料僅是物質文化的主要部分。伏羲氏為代表的先民所創造的簡易室屋、“結繩為罔罟”、弓箭、家禽畜馴養、人工取火、生活用具及製衣等,反映了七八千年前先民創造物質文明的較高水準,也是猿人至新人兩百萬年的創造結晶。沒有這原始物質文化,也就不會有中華文化。
(二)中華精神文化的啟蒙
《辭海》釋:“精神,指人的意識、思維和一般心理狀態。宗教信仰者和唯心主義者所講的精神,是對意識的神化。唯物主義者常把精神當做和意識同一意義的概念來使用,認為它是物質的最高産物。”伏羲時代還處在人們原始思維階段,意識形態初始,思想和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依賴原始語言。他創造的代結繩記事“文字”雖很原始,但卻是甲骨文的前身,是中華文字必經的“刻畫符號”階段。
伏羲始畫八卦的初衷是別天地、分陰陽、定四季,為先民生産、生活謀利益。但“伏羲氏創立的太極、兩儀、四象,表明世界萬物的本源,確立了正確的本體論,揭示了大地萬物的內在聯繫和本質特徵,即陰與陽的相輔相成,符合辯證唯物主義的物質觀。”
曹炳彥、劉琴明:《伏羲八卦蘊涵的哲學思想》指出,太極圖既含有黃河彎曲、漩渦、雙魚、顏色等義,又含有伏羲氏形象、龍圖騰及寓以功德的稱號之義。其八卦的哲學原理和內涵,是中華哲學的啟蒙和淵源。曹炳彥、劉琴明:《伏羲八卦蘊涵的哲學思想》,載《伏羲文化研究》2006年第1期。《辭海》釋:“《周易》亦稱《易經》,又簡稱《易》。儒家重要經典之一。‘易’有變易(窮究事物變化)、簡易(執簡馭繁)、不易(永恒不變)三義,相傳係周人所作(一説周有週密、周遍、周流之義),故名。內容包括《經》和《傳》。《經》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爻各有説明(卦辭、爻辭),作為占卜之用。舊傳伏羲畫卦,文王作辭,説法不一。其萌芽期可能早在殷周之際。《傳》包括解釋卦辭、爻辭的七種共十篇,統稱《十翼》,舊傳孔子作。”八卦是文明的標誌,儒家、道家學説的淵源,儒道又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伏羲始畫八卦後,炎帝、黃帝、帝堯等均又有所發展。從哲學是社會、自然知識的總結和概括而言,伏羲畫八卦,既是中華哲學的源頭,又是中華哲學形成的本源。因而又可以説,伏羲是原始文化的始祖,也是中華哲學的始祖。
(三)中華制度文化的萌芽
《辭海》雲:“社會制度。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制度的總稱。社會制度的基礎是經濟制度,即一定的生産關係的總和,其中主要是生産資料所有制形式。社會制度還包括由經濟制度所決定,併為它服務的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中的各種制度。原始公社制度、奴隸制度、封建制度、資本主義制度、共産主義(包括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制度。”伏羲處在原始社會制度的母系氏族公社制度發展期,創立的甲歷、禮樂、以龍紀官等原始制度,既是中華制度(或中國文明)的起源或萌芽,也是炎帝及“五帝”部落、部落聯盟制度文化的先軀。
綜上所述,在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的21世紀,資訊、網路幾乎打破了所有的封閉之區,西方與東方文化的交流日趨頻繁。中華文化空前發展和繁榮,已非伏羲文化所能相比。但正如一棵參天大樹一樣,或鮮花盛開的百花一樣,皆有根,須萸不可分離。伏羲文化是博大精深、燦爛輝煌的中華文化之根。它不僅是海峽兩岸建立和諧社會和關係的文化底蘊,而且也是中國與世界各國和諧相處的紐帶與親和力。 (作者任職于陜西省歷史博物館)
主要參考文獻
〔1〕啟良:《中國文明史》,花城出版社2000年版。
〔2〕熊鐵基:《漢唐文化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
〔3〕王煒民主編:《中華文明史》,內蒙古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吳乘權:《綱鑒易知錄》,紅旗出版社1998年版。
〔5〕林漢達:《中華上下五千年》,瀋陽出版社1998年版。
〔6〕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先秦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7〕範文瀾:《中國通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8〕田繼周:《先秦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9〕曹炳彥、劉琴明:《伏羲八卦蘊涵的哲學思想》,載《伏羲文化研究》2006年第1期。
[責任編輯:張瑞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