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談,就是管不了“霸王”開瓶費?
事實上,就酒店能否收取開瓶費、設置最低消費額度等問題,國內餐飲行業長期爭論不休。
“酒水利潤目前仍是我國餐飲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對于開瓶費,復旦大學旅遊學副教授吳本說,國外酒店所提供的酒水本就包含了酒店服務(例如窖藏),而國外消費者也比較認同不自帶酒水的觀念;反觀國內餐營業,菜肴的利潤相對不高,于是酒水的價格就被提高了,但飯店的酒價虛高導致利潤偏離正常水平也是突出問題。
中山大學旅遊學院酒店管理係主任饒勇則告訴記者,國內酒店往往沒有明確告知,結賬時強收開瓶費,這種行為就違規了。
去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飲行業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其中就包括了“禁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等,並宣稱逾期不改者最高罰3萬元。規定一出,就引起餐飲業爭論,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與中國烹飪協會甚至發出公開信,請求主管部門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
“目前,消費者針對酒店強收開瓶費的投訴一般都能成立。”饒勇表示。上海市早在2003年就出臺《上海市規范餐飲業經營行為的辦法》,明確規定酒店禁止自帶酒水、強行收取開瓶費的行為屬違規。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也表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
“道道禁令”卻難抑酒家強收開瓶費衝動。因為在實際操作中,要嚴格對飯店的各種“霸王條款”執法相對較難,很多飯店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強收開瓶費,包括相關行業協會也就開瓶費問題叫板工商主管部門。歸根結底,背後都是利益作怪。
此外,在饒勇副教授看來,消費者群體的維權意識不強,也是亂收費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碰到餐飲業亂收費時,消費者通常礙于面子,或不願較真,這也就縱容了這種風氣的形成。”而另一方面,由于亂收費的酒店數量太多,過高的執法成本也一定程度上使酒店亂收費現象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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