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公路收費還貸走出惡性循環要破除“統貸統還”模式
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等問題不僅在論壇、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持續發酵,而且一大批官方媒體、法律專家也紛紛參與這場輿論大戰。
《法制日報》發文問: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理由站得住嗎?當前,地方交通部門及其下屬企業在高速路建設管理中處于壟斷地位,加上修路對GDP的貢獻,地方有上馬修路的衝動,這也導致一些道路效益很差,地方就不得不打效益好的公路的“主意”,所以有了各種延期收費的借口。
要想公路收費還貸走出惡性循環,除了改進車輛通行費管理,實現收支透明之外,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破除“統貸統還”的模式,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到期前已經還款結束的公路,必須終止收費。《新京報》指出,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公路收費還貸必然成為永遠無法填滿的無底洞。
高速公路背後的腐敗成本實際上要全社會為之買單。新華網發表文章說,一邊是公眾對高速收費喊“貴”,另一邊卻是交通部門對高速運營喊“虧”,將馬上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換個馬甲”後繼續收費。即使是不開車的人,這些附加在物流成本上的錢,也會體現在一斤米、一桶油的價格上,轉嫁到普通群眾身上。
中國經濟網點明收費還貸無限循環的“陷阱”說,“統貸統還”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有衝突:只要路網在不斷完善,地方就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著沒有停止收費的一天。
“規范高速收費不能依賴輿論圍觀。”《人民公安報》發表建設性評論說,若要實現高速公路收費規范化的目標,關鍵在于強化責任追究,為相關人員架起制度的籠子,倒逼高速公路相關部門規范收費行為。唯有如此,才能補強輿論圍觀的短板,讓高速公路收費更加公開透明,不再淪為一本“糊涂賬”。
專家:高速公路收費到期後應由政府承擔相關費用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表示,如果批準的收費期限達到條例規定的最長期限,期滿後,不管是否還清貸款都不能再收了,應由政府承擔相關費用,這麼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建設衝動。
對此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給出自己的意見說,首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的還清貸款後停止收費是指某一條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計劃建的;其次,即便沒有還清貸款,到期了也必須停收,因為《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不得超過限期的規定沒有任何例外情形。
而來自交通運輸部方面的專家意見則有“一邊倒”的傾向。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財政與金融研究所所長胡方俊認為,15年年限是當年沒有考慮各地實際的一刀切的界定,沒有考慮到各省各地高速公路收費水平和收費還貸的不同情況,缺乏數據支撐和實踐檢驗,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現象屢現,其根本原因在于《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關于收費年限的設置和高速公路還本付息的實際情況相脫節。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張柱庭表示,公路收費標準的制定不應該有統一標準,應該綜合考慮社會承受力、物價總體水平,以及運營成本怎麼節省等等多種因素來判斷。
“收費公路存在的問題牽涉地方政府、公路部門及人員的經濟利益,牽涉、撤銷收費站後員工的就業安置,公路的後續維修和養護。需要整治的收費公路那麼多,此前又大多是糊涂賬,可能被斬斷的利益鏈條難免要殘喘掙扎一陣子。”國家行政學院張孝德教授說,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場行動都將是一場持久戰、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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