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爭議如何解決
早在2001年,衛生部公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明令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術。但近年來,國內代孕手術未減反增,巨額利潤也將醫院和代孕中介、代孕者捆綁到一起。
無人監管的市場充斥著陷阱。一位32歲湖北女子,衝著高額的補償金為南京一對教授夫妻代孕,在成功懷上雙胞胎6個月後,因出血流產導致胎兒不保。隨後這位代孕媽媽向代孕公司和需求方討要3萬元補償金,但均被拒絕。
為達到代孕目的,代孕委托方和代孕方一般都會事先簽訂協議,內容大體包括孩子的歸屬、孕期的待遇和代孕總補償金等。記者在一家代孕公司網站提供的《愛心代孕合作協議》范本中看到,協議內容第一條為:“甲乙雙方(甲方為代孕需求者,乙方為代孕公司)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代孕協議。乙方指定的代孕方完全自願為甲方代孕。”為防止意外發生,協議一般還會寫明相應的解決辦法。例如發生流產或者死亡事故,委托方需按照協議對代孕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由于代孕合同本身不合法,一旦代孕服務產生糾紛,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相關利益方的權益都難以得到保障。據了解,目前的代孕機構一般都無法在工商部門注冊,沒有正規辦公地點,工作人員往往未經任何培訓。一旦出了問題,這些非法經營的代孕機構人去樓空,已經花了錢的委托方和處于孕期的代孕母親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提高立法層級,加大懲處力度
巨額利潤將醫院和代孕中介、代孕者捆綁到同一個產業鏈中。然而,在缺少法律保護的前提下,任何契約都可能是一紙空文。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專家介紹,無論是代孕者還是非法機構,之所以願意做這件事情,主要是利潤高、違法成本低。治理此種亂象,亟須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代孕網站堂而皇之在網上做廣告叫賣,卻很少有部門去管理。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部專家白晶博士介紹,衛生部門只能管醫生和醫療機構,而對網站和中介需要工商、公安以及工信等部門的合作,形成合力進行治理。
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啟動立法研究,推動將《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條例》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提高立法層級,加大對代孕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半月談記者 烏夢達 袁汝婷 李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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