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臺灣全額補助健保費 15萬名兒童及少年受惠

時間:2011-06-17 13:50   來源:經濟日報
  為配合社會救助法在7月1日正式上路,臺灣“內政部”于16日部務會報審查通過“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明定全額補助健保費的對象為中低收入戶內的兒童及少年。

  “部長”江宜樺表示,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健保自付保險費,不僅可以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兒童少年也不會因家長積欠健保費而喪失應有的醫療照顧,可以讓每一個孩子都能獲得充分的醫療資源,擁有健康的體魄,厚植臺灣未來的競爭力。本案修正後,預估全臺大約有15萬名兒童少年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

  “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健保自付保險費”是馬英九在2008年競選時提出的政見。“內政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內兒童及少年的自付健保費,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健保局”就會自動扣抵,每個月不會再向家長收取健保費。本項政策迄今每月可協助約14萬餘名兒童少年獲得健保費全額補助,避免兒童少年因欠繳健保費而喪失應有的醫療照顧,並減輕家長負擔達11.4億余元。

  “兒童局”局長張秀鴛指出,配合新制實施,只要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若家中有兒童或少年,民眾不需要再次提出申請,將直接可以獲得全額健保費自付額的補助,免除民眾因為不同福利項目而來回奔波申請的麻煩。同時政府單位也無須重新審定資格,不僅可以便利民眾,同時也能增進政府的行政效率。

  張秀鴛表示,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完成後,將依據社會救助法新制規定放寬最低生活費計算基準、家庭人口計算範圍及工作能力之認定範圍等,初步估計全臺大約15萬名兒童少年可獲得每月健保費全額補助,較目前增加約7,000人,增加幅度約為5%。

  此外,她表示,7月1日以前取得健保費全額補助資格的兒童少年,不論其資格是否符合修正後的規定,“內政部”將持續補助至今年12月31日,至2012年並將輔導其申請中低收入戶,以落實當局擴大照顧弱勢家庭的承諾。

編輯:郭瑩瑩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