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迎陸客赴臺個人遊 臺“央行”禁商傢俬下收人民幣

時間:2011-06-17 10: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中央社”報道,大陸游客赴臺個人遊即將上路,臺“央行”16日重申,商家非經許可,不得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

  據報道,臺“央行”16日晚間發佈新聞稿強調,商家不得接受以人民幣交易;同時盼大陸人士赴臺觀光,須遵守人民幣在臺兌換的規定。

  臺“央行”指,依據規定,人民幣應先至經許可的金融機構或外幣收兌處兌換為新台幣,才能購買商品及勞務。臺灣店家如果直接收受人民幣,其人民幣將予沒入;如非經許可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收受的人民幣或新台幣也將沒入。

  臺“央行”表示,因應開放大陸游客赴臺觀光,已許可223家金融機構(共3550家分支機構)及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各觀光景點的184家“外幣收兌處”辦理人民幣兌換。

  此外,臺“央行”表示,為因應即將開放的大陸游客赴臺個人遊人潮,“央行”歡迎更多銀行及“外幣收兌處”申請為人民幣兌換據點。
編輯: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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