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收優惠政策
(一)土地:工業用地出讓50年,以大包乾方式並提供“八通一平”條件,地價實行優惠,並可根據投入産出情況和利稅貢獻額度進行獎勵。
(二)收費:
1、設立“無費區”,免收相關縣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工本費除外)。
2、工程報建費按建築面積優惠包乾收取。(工業項目:25/平方米+減半勞保基金;房地産項目:80元/平方米;物流、市場項目:40/平方米)
(三)稅收:享受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1、外資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其企業所得稅給予“二免三減半”的優惠。經認定屬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其企業所得稅在減半徵收期內享受10%的優惠稅率;減半期滿後,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徵收。
2、內資企業經認定屬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企業投産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免征期滿後,其企業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徵收。
大力引進人才政策
(一)凡符合下述規定的人員入基地工作,經基地人事部門認定由基地管委會頒發:“湖南省高科技食品工業基地高級人才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1.在相關研究領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
2.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在國外留學,取得學士以上(含學士)學位,並取得突出成果的;
3.在國內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有專利技術,並取得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
4.近三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四等獎(含四等獎)以上科技獎勵的。
(二)基地有關部門對入基地工作的高級人才(含按規定隨遷的配偶子女)優先為其辦理本縣常住戶口遷入手續;協調解決其配偶子女的就業問題;優先安排其子女入托或就學。購買商品房的享受安居工程住房的優惠政策。高級人才領銜創辦的企業,住宅地價再優惠10%。
(三)對基地高新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創造巨大效益的科技人員,基地管委會授予“基地貢獻獎”,獎勵上限為200萬元人民幣(實施辦法另定)。
(四)基地人事部門可依據國家有關政策為入基地的各類人才實行人事代理,並實行“四保”,即保原有身份、保檔案工資的正常晉陞、保技術職稱的正常晉陞,保工齡的連續計算。基地實行勞動用工自主。
(五)對兩院院士在基地創辦企業,由管委會向其本人免費提供別墅一棟、專用小汽車一輛或者按1元/畝價格提供有産權科研成果産業化用地5—10畝。
(六)鼓勵留學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來基地從事高新技術産品開發和生産。經基地人事主管部門確認,凡獲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或已在國外開辦公司(企業)的留學人員在基地創辦的企業,按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其他留學人員在基地創辦的企業,按內資企業註冊登記。註冊資金可按有關最低標準執行。
(七)留學人員來基地創業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限制,可憑其護照和簽證的種類向公安局申辦《望城縣(留學人員)工作暫居證》;已加入外國國籍的留學人員(含配偶和子女),可憑就業許可證等證件、資料向公安機關申辦《外國人居住證》和辦理多次往返出入境簽證。
(八)基地設立風險投資基金,支援留學人員創業。
優化投資環境政策
◇ 基地對企業提供“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企業在提交相應資料後,由基地代辦從企業規劃報建到工商註冊等生産前應辦理好的相應手續。
◇ 實行“封閉式”管理,由基地管委會“一個窗口”行使管理權,非經基地管委會同意,各相關部門不得擅自進行各種形式檢查,不得要求企業接受各種形式的參觀和其他接待活動,保障企業良好的生産經營秩序。
◇ 基地管委會辦理項目申報、建設手續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個月內負責辦好本縣許可權內有關建設的一切手續。
◇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基地內投資企業拉廣告、捐贈、贊助,強行徵訂書報雜誌和“搭車”收取其他不正當的費用。
◇ 企業用工由縣勞動局實行勞務代理(包括職工工傷、失業和養老保險等)。
◇ 凡固定資産投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生産型投資項目,明確一名縣級領導代表縣委、縣政府負責項目的聯繫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