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立港股份有限公司與青浦工業園區合作糾紛案

時間:2007-12-06 13:38   來源: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2006年,立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國臺辦投訴協調局反映,在該公司與上海青浦工業園區合作過程中,由於青浦工業園區未能如約履行合作義務,造成立港公司嚴重損失,要求青浦工業園區返還其已支付的土地款、工程建設款並支付違約金。接到立港公司的投訴後,國臺辦投訴協調局會同上海市臺辦積極協調,日前當事雙方立港公司與青浦工業園區已就糾紛的解決達成協定,約定由青浦工業園區返還立港公司已支付款項並適當予以違約賠償,首期款項已于11月9日清付。立港公司對於協調結果表示滿意,對上海市臺辦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至此,此案依法獲得圓滿解決。(石鞠)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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