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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通報4起因監管不力等引發的責任追究案例

來源:青海省紀委 發布時間:2013-12-26 22:43

  12月26日,青海省紀委對個別地區和部門因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引發的損害群眾利益、工程質量重大事故及責任事故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這4起案例是:

  門源縣境內盜採砂金等違規問題

  2010年,門源縣石頭峽、納子峽水電站和蘭新鐵路等重點工程開工,縣發改局向縣政府上報了向重點工程配置砂石料場的請示。經縣政府會議同意,縣國土局在未經招拍挂的情況下,為上述重點工程網上配號並審批17個採礦許可證,統一頒發給了縣興業公司。但在開採砂石料的過程中發生了偷採砂金、層層轉包和越界開採等違法行為。門源縣政府及主管部門以重點工程供砂為名,違規審批砂石料採礦權,對偷採砂金、越界開採等違法行為組織打擊不力,監管不到位。2013年7月19日,省紀委監察廳決定:對門源縣境內偷採砂金等違規問題在全省范圍通報;對門源縣縣長馬應壽、縣發改局局長馬耀文、縣國土局局長吳桂明和海北州國土局局長姚得倉在全省范圍通報批評;責成海北州政府對門源縣興業公司非法轉讓採礦許可證的行為作出嚴厲處罰,並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3245.46萬元,上繳國庫。

  玉樹州雜多縣7·06事件

  2013年7月6日下午,囊謙縣娘拉鄉娘多村牧民任青等7人私自進入雜多縣薩呼騰鎮沙青村四社孜涌地區地草溝一帶草場採挖蟲草,被該村13名群眾發現並阻攔,隨後雙方發生鬥毆,致雜多縣沙青村四社牧民兩人死亡、兩人重傷;致囊謙縣娘拉鄉娘多村牧民兩人受傷。經查,囊謙縣、鄉政府對蟲草採集工作重視不夠,責任心不強,對蟲草採挖群眾的日常教育管理還不到位、工作不深不細。省政府辦公廳對7·06事件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了通報;2013年8月14日,省紀委監察廳決定:責成玉樹州紀委監察局對在此次事件中未及時轉發緊急通知、效率低下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玉樹州委副秘書長丁增責令公開道歉,對在此事件中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囊謙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桑丁它次責令公開道歉,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囊謙縣娘拉鄉鄉長才旺扎西責令停職檢查。

  果洛州久治縣大倉水電站大壩滲水重大質量事故

  果洛州久治縣大倉水電站大壩建設工程于2009年10月開工建設,2011年8月完成大壩填築,2011年11月試發電。2012年9月,大倉水電站大壩發生滲水險情,經調查認定為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施工不規范,施工組織及施工質量控制存在缺陷;監理單位違規批準試驗報告,未及時糾正違規施工行為,工程質量缺乏有效控制;質量檢測部門把關不嚴,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不力、業主單位監管缺失。2013年8月14日,省紀委監察廳決定:責成四川省水利水電工程局自籌資金,按照青海省水利廳批復的補救方案進行施工,直至通過竣工驗收,取消該單位3年內在青海省境內從事水利工程施工資格,同時在青海省水利項目建設信用平臺進行通報,責成該單位對此項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對四川大橋水電咨詢監理有限公司處以罰款,取消其3年內在青海省境內從事水利工程的監理資格,同時在青海省水利項目建設信用平臺進行通報;責成其對該工程項目總監及相關監理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對青海省發投公司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負責人誡勉談話,對公司相關負責人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並調整工作崗位;對青海省水利廳建管處和質量監督中心進行通報批評,對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對相關負責人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筆試閱卷重大責任事故

  在2013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中,因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藏語文筆試試卷與答案錯配,導致853名考生藏語文考試成績評判錯誤,其中54名考生重新核定成績後,不能進入現場資格審查階段考試,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職能處室管理、監督缺失,省人事考試中心嚴重違反考務工作規定,工作失職。2013年8月14日,省紀委監察廳決定: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全省通報批評;對在此次事故中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高新榮責令公開道歉;責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對在此次事故中負有責任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金飛芳通報批評,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人事考試中心主任史守明給予記過處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省人事考試中心副主任王永泉給予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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